第16章 群毆[第1頁/共2頁]
我覺得這件事情就此告結束,卻冇想到,第二天我還冇進校園,就被一堆地痞堵在了門口。
我剛出來,確切也冇少捱打。
我的命太薄弱,我想富強一點,像菀柳普通富強。
他問我:“想叫甚麼名字?”
想不捱打的獨一體例,就是要比她們能打!
看我愣愣的神情,他哈哈大笑:“情願做我林建彰的女兒嗎?”
“好的,曉得了。”林建彰回身就去打了個電話。
林建彰還是是笑,牽起了我的手,“不會影響,甚麼都不會影響。但是我會安排你們兩個調班。你們班主任打人的事情我聽達之講了,真是有辱師德。”
今後今後,不再有一個殺人犯的女兒,不再有一個犯有前科的懷疑人,隻要一個主動長進的林家令媛――林菀之。
我開端有些悔怨了。
第二天就去派出所將名字改了。
“明天上午請個假,帶上身份證。我陪你一起,去把名字改了吧?”他粗重的眉毛一挑,眼睛裡都是光芒,“紅紅啊,跟我姓林好不好?今後就不是殺人犯的女兒了,而是我林建彰的掌上明珠,建彰房屋的令媛。”
“但是,那我打人的事……會不會影響……”
會不會影響我上學?會不會讓我記大過?
我點頭。
本來還要再賠錢。
林建彰點頭:“不會。我會措置好這些事情的,你不會再出來了。”
誰知民警歎了口氣:“她把人腿也打折了,牙也打掉了,已經屬於刑事範圍,除非對方同意和解,要不然就得再次下獄。”
我重重點頭。
我不該動手那麼重。
那又如何樣?
我似懂非懂。
隻要能擺脫那六個字,我天然是情願的。
這是我在獄中練出來的。犯人之間,打鬥打鬥征象時有產生,先出來的,老是會受欺負。
我低下頭:“我不是個好孩子,我不配做林叔叔的女兒。”
卻羞赧地不發一言。
林叔叔的手很暖,粗糙但有力量。
此中一個男生,一身黑,捏著我的下巴:“聽麗麗說,你明天能得很嘛!”
很好聽,我也喜好。
我低著頭,跟林建彰一起走出派出所。
達之,和宥然。
我當然情願,一百分的情願。
但他們也被我揍的很慘。
我們蹲在角落裡,一個一個報名字,民警一個一個打電話,叫家長。
我想起明天在學《詩經?小雅》:有菀者柳,不尚息焉。
他稱呼我為女兒。
“我想叫菀柳。”
宥然卻一下拉住了我的胳膊:“車已經等在那邊了,一起回吧。”
我死盯著他們,“你們十多小我,欺負我一小我,要不要臉?”
我一點都不餓,就是內心忐忑不安,指了指派出所的門:“我還會再出來嗎?”
達之奉迎普通地挽著我的胳膊:“姐,前麵的事情,我們會給你保密的。但是你下次彆如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