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回家見雙親[第1頁/共3頁]
以是,當陳誌平到家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
以是,陳誌平便從父親手裡搶過了菜刀和鍋鏟,此次他要做的實在也是淺顯的家常菜,有蒜苗炒臘肉這類傳統的川菜,臘腸就是直接切成片就好了。彆的,陳誌平還做了玉米粒炒臘肉、臘排骨玉米湯,這兩樣新式的川菜,農家本身種的玉米糖份足、澱粉多,味道香脆清甜。此時恰是嫩玉米長成的時候,方纔好。
即便是後代的那些號稱純天然的綠色土豬肉,實際上也比不了這時候的,陳誌平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不太重生後的陳誌平,卻想親手做一頓豐厚的晚餐。要曉得陳誌平成為一個勝利的販子以後,也特彆喜好研討美食,對於川菜他研討得很多,會做很多特長的菜。
陳誌平的弟弟陳誌遠也拉著大哥問長問短,因為他頓時也要初中畢業了,到底是挑選考中專還是考高中,這是一個難堪的事情。
第二天,陳誌平便坐車回故鄉去了。
九十年代的鄉村固然是很窮,但是多數人家過年都會殺一頭豬,做成臘腸臘肉,吃一整年的。
陳誌平的家道也不好,父母都是靠種一點兒包產地過日子,一年下來也冇幾個錢。加上陳誌平和弟弟陳誌遠讀書,更是讓這個家庭舉債度日。
獨一讓人看著揪心的是,村莊裡各家各戶的屋子都比較陳舊了,有很多人家還是土屋子。
陳家兩個孩子都很不錯,大兒子陳誌平現在有了事情,還是鐵飯碗,這是多麼令人戀慕的事情呐!老兩口也感覺,現在走路腰板也直了。
碰到熟人,陳誌平也都熱忱地打著號召,大師見到知識分子返來了,也紛繁打號召,陳誌平感受在家就是不一樣。
陳誌平從小就很喜好吃臘肉臘腸,不但是因為家裡平時吃肉少,還因為這肉香。陳誌平還記得,本身很小的時候,就會幫爸媽做飯。隻不過當時候,他都是幫著燒火甚麼的,要論到炒菜,他卻不可。
他的故鄉是富銀縣一個比較偏僻的小村莊,富銀縣本來就是馳名的才子之鄉,而陳誌平故鄉地點的昭化鄉更是出過很多汗青名流,像戊戌六君子之一便是他故鄉的人。不過因為地處本地,這裡來是相對比較貧困掉隊的。
所之宿世的陳誌平一向很自強,就是靠著一股拚勁兒,加上特彆好的運氣,才成為銀都商界名流,億萬財主。
重生後回到故鄉,陳誌平感受整小我的表情也變了!久違了的泥土芳香,從田間地頭傳來,和都會就是不一樣啊。
當然,鄉村燒火做飯,用的都是柴,乾了的竹子,另有地裡的玉米杆子等,燒起來不但煙大嗆人,並且會飄落很多灰。不過柴火做飯菜,看起來不太潔淨,卻很香。
看到大兒子返來了,老兩口都非常歡暢,當他們聽陳誌平說,事情也落實了,不久就要去外貿局報導,老兩口更是歡暢得跟中了彩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