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給本王滾[第1頁/共3頁]
但是李元吉也不想這麼平平的過下去,起碼也要保持本身齊王的威名,那麼拿一個新貴來開刀,無疑是最好的挑選。
接過賠款,李元吉在手中衡量了一下,然後取出一貫直接丟給牽著戰馬的宋忠。
“放心的收下,本王也不白要你的錢,剛纔那一貫錢,便算是你交給本王的庇護費,兩月以內,本王保你相安無事,隻要你不違法亂紀,隻要你占理,任何人膽敢欺負你,都能夠來找本王,記著,是任何人!”李元吉決計減輕了任何人這三個字,其意在警告王永安,也是在奉告這些吃瓜大眾。
落入這個大魔王手中,王君廓的名字還真不必然好使。
想想也是,父親方纔立下大功,本就不喜好啞忍的王氏父子,又哪會安安穩穩的過日子?隻可惜他們碰到的是來自後代的李元吉,對於王君廓昭雪一事瞭如指掌。
“兩貫!不!十貫!小的願出十貫!”王永安的心都在滴血,那但是十貫啊,充足他華侈好久了。
李元吉明知王永安問的是甚麼,可還是探過甚去看了眼,然後義正言辭道:“冇寫錯,奴在前,主在後。”
車伕心驚膽戰的抱著那還剩下不低於十貫的钜款和王永安的賣身契,有些不知所措,一個淺顯人俄然獲得如此钜款,如果能沉著下來,反倒成了另類。
車伕委曲的不能行,但卻不敢不迴應:“小的名叫高二狗,涇陽縣曲東村人。”
李元吉不記得王永安,可王永安卻記得李元吉,見李元吉彷彿真的忘了本身,倉猝美意的提示道:“武德四年,雄師出征平叛的時候,小的有幸在家父的舉薦下與王爺您見過一麵呀。”
隻要老子齊王印章往上一蓋,甚麼狗屁的官府都得十足讓道,老子代表的就是權威,還是當即見效的那種。
李元吉嘩嘩幾筆落下,冇去問王永安,也冇需求去問他,然後將賣身契扔給王永安,讓其具名。
那但是彭國公之子啊,他一個淺顯的府兵,又怎能惹的起?
黃金和白銀在唐朝並不屬於暢通貨幣,但是在大宗買賣的時候,黃金和白銀也是能夠成為貨幣的,市道上有專門的店鋪去收這些,代價甚麼的也都是透明的。
李元吉不想去動李世民的皇位,這無疑是以卵擊石,底子冇甚麼卵用。
賣身契上的內容那是相稱簡樸,底子不需求甚麼龐大的筆墨,隻需寫明地點,時候,兩邊戶籍環境,然後賣身為奴等事件便可。
趁著高二狗還冇反應過來,李元吉回身朝著王永安不耐煩道:“行了,從速滾吧,本王見著你就想揍人。”
雖是不解,但宋忠還是老誠懇實的收下了這貫錢。
“小的家父是彭國公!”見李元吉還是想不起來,王永安隻美意驚膽戰的老誠懇實報上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