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步步為營[第2頁/共2頁]
陳婧把檔案袋翻開,她剛纔太嚴峻,底子就冇有看這內裡到底是些甚麼東西,這會兒聽到宋朗這麼說,才倉猝的翻開了檔案袋,取出內裡的質料。
灌音具有必然證據效力,鄒本浩能供應這麼直接的證據,法庭冇有來由回絕。
灌音前麵,另有一些無關緊急的話,不過是恭維阿諛溜鬚拍馬的,直到灌音結束,全部審判庭竟冇有一小我說話。
就在郭飛要宣佈庭審結束時,宋朗俄然打斷了郭飛的話,提出了新證人出庭作證的要求。
此時,審判庭的大門外站著兩個證人,第一個是九鼎金融的財務鄒本浩,因為證人作證必須分開停止,以是法警先帶著趙局長分開了審判庭,再帶著鄒本浩出來了。
“我另有證人到庭作證,他們足以證明我的明淨,要求法庭答應我的證人到庭作證。”
鄒本浩從他的公文包裡拿出一支灌音筆,道:“我是九鼎金融有限公司的財務,因為停業需求,怕漏聽或者錯聽首要的資訊,以是身上一向帶著灌音筆,這內裡有一段灌音,是我偶然間在我的老闆賀平的辦公室裡錄到的一段內容,我要求法庭公開這段灌音。”
“本公訴人反對!法庭既然已經呈現新證據,就應當結束庭審,等證據覈實以後再行審理,這是法律!”席寒冰繃著臉,聲音不怒自威,構成一股強大的壓迫感。
“本庭答應犯法懷疑人的要求,法警,帶下一個證人到庭。”郭飛敲了下法槌,答應了宋朗的要求。
“法官大人,我供應的證人能夠證明我是無罪的,基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法律精力,犯法懷疑人在庭審中提出有力證明本身無罪或者最輕的證人證言或者物證書證,法庭該當聽取並停止法庭調查,以是,我要求證人出庭作證是合法的。”
宋朗娓娓說道,他剛纔提交的證據,隻是讓警方洗白他的懷疑,阿誰需求時候,而在現場,他得用彆的的手腕。
郭飛隻感覺後腦勺盜汗直冒,他審理了這麼多年案子,還是第一次碰到這麼短長的懷疑人,不但證據翔實,並且邏輯光鮮,全部庭審的局麵垂垂的離開了他的掌控,反被宋朗把握了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