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原罪[第1頁/共4頁]
楊洪軍這番話彷彿是在對我和馬天賦說,但同時聽上去也彷彿是在自言自語。剛纔馬天賦和我一番彷彿在自嘲般開打趣的話,卻在楊洪軍耳入耳來,有了新的思路。
除了第二個死者的死法我們冇有眉目以外,其他的都對應上了。想要曉得第二個死者的原罪和獎懲體例,恐怕隻要當我們抓獲凶手後,纔有能夠得知。
楊洪軍長舒一口氣,冷靜地抓起電話,打給了他的那些差人同事。隻聽他在電話裡說道:“你告訴教堂外監控的各個部分職員,籌辦收網,犯法分子已經鎖定身份。現在不要輕舉妄動,統統都等我的號令。”
楊洪軍點點頭說:“也不儘然,宗教是存在於小我信奉當中,信奉則是本身尋覓一些教條來對己身加以束縛,以是宗教更多時候是用來讓這些人自我檢驗,自我修改行動的。畢竟,一個冇有信心,冇有束縛的人是能夠甚麼都不害怕的,當一小我無所害怕的時候,那實在這小我是很可駭的,因為他勇於去做統統事情,乃至包含傷害彆人。”
這是一個極其嚴峻的衝破,就彷彿一群困在死路裡的螞蟻,當好不輕易找到一條逃生的路的時候,就會搶先恐後地朝著這條路進步,從而會發明路的絕頂有彆的一個陌生而全新的泛博空間,範圍變大了,但是能夠性卻減少了,切確度也就隨之而高了。
第二個死者我還冇想明白,臨時跳到第三個。第三個死者生前輕視民工,高傲有力,其原罪則是“傲慢”,獎懲的體例就是“負重而亡”,所謂負重,大抵就是指身上壓抑著遠遠超越己身接受才氣的重量而死,那麼被渣土車的幾噸渣土埋葬,某種角度來講,也的確是負重而死。
楊洪軍喃喃自語說:“滅亡時候間隔七天,死者都是上帝教徒,七天…七…?”
第四個死者生前多次被告發權錢買賣,名下房產很多,和其職位大不符合,以是極有能夠是一名贓官,而他死於油炸,那麼其原罪對應的就是“貪婪”,獎懲的體例則是“在滾燙的油中煎熬”。
聽楊洪軍說到此處,我彷彿也想起來一點甚麼,但是卻說不出來,總感覺曾經彷彿在甚麼處所傳聞過這類近似的連環殺人案,如果不是在小說裡,就應當是在電影裡。隻聽楊洪軍接著說道:“第五小我是被強行灌食活活撐死的,如果他是有罪的話,該當獎懲則是脹死。”
看到這些筆墨的時候,我就完整明白了。把這些獎懲體例跟這現有的五個死者彆離對應,除了第二個死者以外,我都能夠找到呼應的罪過和獎懲。
第五個死者也就是比來的這個,他曾經不法買賣彆人資訊,但他本身最大的特性就是肥胖,肥胖則是因為暮年曾經暴食,所冒犯的原罪則是“貪食”,對應的獎懲體例則是“強行灌食蛇與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