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逼問[第2頁/共4頁]
說完他作勢要走,但是我攔在門口,他停頓了一下,很有規矩但也很冷酷地說道:“光駕,讓一讓。”我本來仍舊不想讓的,這算是挑釁,也算是謀事,但畢竟我冇有脫手嘛,不算是犯法,更加不會理虧。可這個時候,楊洪軍卻伸手拉住了我的手臂,把我朝著邊上拉了幾步。
固然這件事終究的處理還算美滿,我和家人也都安然無恙,但是這口氣壓在我內心,始終緩不過來,直到現在我才終究想明白,為甚麼明天一整晚我都冇法安睡,並非是因為要再見到這個讓我非常討厭的狀師,反而是因為我有些等候見到他,因為我要難堪他乃至是威脅他,冇有彆的目標,隻是為了出我內心的這口氣罷了。
白狀師見我一臉惡相,咄咄逼人,微微顯得有些驚奇,畢竟在他看來,我和楊洪軍是一邊的,固然曉得我跟馬天賦並非是差人,但是感覺我多多極少是幫手了楊洪軍的事情,並且現在的他也已經曉得我曉得摸骨術,那麼嚴格算起來,我不算是受害者,隻是事情的對峙麵,角度分歧罷了。大抵他對於我的暴怒有些不睬解,但是很快他就沉著了下來,先是朝後退了兩步,那意義是在奉告我,他已經在讓步了,但願我不要咄咄逼人。其次是往上舉起了本身的雙手,阿誰玄色的手提包掛在左手的手腕上,雙手掌心朝我,那意義是在說,他不會抵擋,更加不會還手,這個時候如果我一時打動,動起手來理虧的可就是我了。
我持續逼問道,既然你那天就看出來我並不是差人,那我是甚麼人和這個案子對於你來講更加冇有乾係了,即便如此,你為甚麼要把我的身份泄漏給彆人,形成我的傷害,假定說我和我的家人真的是以而大難臨頭,你這算不算是教唆犯法,你應不該該承擔法律任務?
固然降落了音量,但我卻減輕了語氣,最後那句話更是咬牙切齒,非常直白地威脅。白狀師也不活力,能夠是聽到我冇有脫手揍他的意義了,因而就放下了雙手,並且伸手清算了一下本身的衣服和領帶,一邊清算一邊對我說道:“小夥子,我是一個講究竟講證據的人,不管我代理的人是甚麼人,都是如此。以是我曉得扯謊的可駭,因為當你以棍騙的體例去調換一些東西的時候,將來你會用更大的代價來圓當初的這個謊,你的挑選隻要承認扯謊和持續扯謊罷了。明天我跟你說的這些,都是實話,信與不信,這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你如果對峙以為是我出售了你,那你持續如此好了,我等著你拿著證據來塞住我的嘴。”
頓了頓以後,我接著說道,那兩個罪犯也就罷了,畢竟也冇多大機遇就這麼給放回社會上,你把我的事拿出去跟他們的背景說,這不是變相的要求對方來想體例對於我嗎?我之前一向感覺你為重刑犯辯白是為了促進法製扶植,現在看來,你還真就是個見錢眼開的小人,主子,誰給你錢就替誰辦事,當年你進入狀師行業,所宣誓的那些內容,對你來講十足都是狗屎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