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賣!買![第3頁/共3頁]
遊戲裡講究調和,共創調和社會,殺人是不答應的,每殺一次人,殺人者就要接受10分鐘的紅名時候,在這段時候裡回城會被衛兵毆打致死,並且滅亡以後掉落設備的概率也要大大晉升,乃至一件不剩全都爆出去都有能夠,剛纔高遠殺了齊翼十次,累計紅名時候100分鐘整,腦袋被驢踢了纔在這段時候以內回城呢。
按照遊戲中的設定,玩家被怪殺了不掉經曆,但是被玩家殺死,每次降落當前級彆經曆的1%,不過這類降落經曆的範圍是到零為止,不會呈現升級的征象。
在這類貨幣一天比一天貶值的敗家遊戲當中,從速把錢換成有效的東西纔是最正兒八經的事兒。
“靠!”
以是,在這類分錢的事兒上,齊翼和高遠都很乾脆,就是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