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不義之財[第1頁/共3頁]
不平氣是吧,你來咬我啊。
“李縣丞,把我們叫返來所為何事?”
李斯點頭感喟,說:“我剛纔去了一趟販子,幾個糧棧代價根基分歧,我找到範家想勸說一番,誰曉得人家還嫌糧價低,不但不貶價,反而威脅不賣糧,你說這事如何辦?”
李斯肝火沖沖回到縣衙,讓人把太史慈和孫燦從城外叫返來籌議事情。
說罷,太史慈就要往外走。
一些人的品德與財產增加常常成反比,越富越貪婪,一旦冇有製約就像雜草一樣眾多。
現在司馬孔明隻要孫燦和張桐兩個幫手,孫燦賣力不其縣這裡的饑民,而張桐要跑遍全部不其縣,建立健全各個農莊。
“莫非就如許算了嗎?城內還稀有千近萬老百姓用飯,誰能買得起如許高價的糧食。他們範家這是趁火打劫,趁著災年發不義之財。”
看著李斯遠去的背影,範駿對勁洋洋,你嫌糧價高,我還覺著糧價低呐。
範家家主範同內心的賬比誰都算得清楚,五畝地捐一石糧食,是賺了好名聲。
在三大師族絕對把持的環境下,糧食代價非理性上漲,連不其縣官府都管不了,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恨恨地看著範家,卻一點體例都冇有。
糧食我有的是,情願賣多錢就賣多錢,冇有錢還想吃飽肚子,天下哪有這類功德。
孫燦也同意李斯的建議:“那行,我派小我去知會一聲。太史縣尉,城外你就不消去了,留在縣衙對付不測事件吧。”
“代價的確太離譜了,能不能勸一勸糧商,讓他們收斂一些。”
糧價不但明天漲,今後每天都會漲。
之前村民為地主打工,現在地盤轉到了司馬孔明名下,遵循漢朝的風俗,司馬孔明管吃管喝,這些人應當屬於司馬孔明的家奴。
太史慈氣道:“就是阿誰回絕捐糧的範家?我帶著衙役抄他的家。”
愛阿姨也,李斯縣丞一個趔趄,好懸冇有跌倒,掩麵淚奔而去。
你媽批,範家人實在太黑了。
現在一石糧食八百錢,能夠買到兩畝多地。
城內的老百姓對三大師族恨得牙根癢癢,又能如何,隻能望米興歎。
孫燦搖點頭,不附和李斯的建議:“李大人,老闆這一趟是為了根絕瘟疫的傳播,恐怕要走遍遙遠的村落。你想,一旦發明一例病人,醫治需求時候吧?再說了,治病也不能半途而廢,醫治一半走人分歧適。這一趟就算病人少,老闆騎著快馬,走一趟冇有十天半月恐怕回不來的,”
現在範駿對父親範同佩服的五體投地,承諾道:“是啊,他們都跟著叨光,如果不是父親拉他們一把,光是捐募糧食就要喪失多少錢。今晚我就去他們家,安排一下此後的行動打算。”
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你算計我在先,範同鐵了心要把司馬孔明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