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3頁/共4頁]
柯明喆,三十六歲,冇結婚,十八歲,子承父業,煉化者,就是火化場燒人的一個事情。我最後,熟諳的不是柯明喆,而是一個當墨客的火化場的館長,現在不叫火化場,叫殯儀館,我感覺還是叫火化場舒暢,以是我今後寫下這些東西的時候,還是寫火化場,你們曉得是殯儀館就行,如許更直接一些。
柯明喆是孤傲的,幾近是冇有朋友,能夠這麼說,冇有朋友。我成了他的第一個朋友,從二十二歲到三十六歲,我成了他第一個真正的朋友。
我每天三盒煙抽著,酒不離手,我就是在考慮著,我終究的這部小說的完成,奉告更多人的是,存亡的由來,生了,死了,那死的閉幕是甚麼,又是甚麼模樣的呢?躺在那兒真的統統都不曉得了嗎?不是,真的不是。我不體味這個天下之前,我覺得,死了就是一把土,把生前的天下都健忘了,並不是,你死了,並冇有扔下你生前的一些東西,慾望,愛戀,顧慮,反而是雙倍的。恰是,死的彆一麵是生。
此次,直抵火化場的最深處,交友了一個平生的哥們——柯明喆。
我不曉得,終究把這些東西公佈出來的結果。但是我在寫《火化場》和《送終者》的時候,我的目力開端降落,最短長的時候,看不到東西有三天的時候,現在我的右腿,走路是拐著的,這就是一種損體吧!
但願,這《煉化師》不會給我帶來更大的毀傷,我隻是照實的記錄,讓大師看到另一個天下。
我一向是唯物的,並不唯精力的。但是,因為這件事,我信賴了很多事情的存在,那是超唯物的。
我再對峙寫下來,電話裡的他還是不讓我寫,他說會不利的,我再對峙,他就沉默了。
“明喆,中午我想請你用飯。”
十四年的孤傲,有了一個朋友,我是放開的,我采取他統統的統統,摸著屍身的手,我能夠拉著,冰一樣的冷,我不怕,身上的一種詭異的味道,我不怕,乃至我感覺很誇姣味道,他固然用了一種香水袒護著,但是那種味道是冇法袒護的,但是我不煩,乃至我漸漸的喜好上了。
我不會襯著的,也不會加潤色的,原本來本的,把日記照實的寫出來,這又是一本日記體的小說,他們說是日記體的小說,我不曉得,我隻曉得的是餬口的一個本來記錄,一個你們不曉得的另一個天下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