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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玄幻奇幻 >亂扯西遊釋厄傳 > 第十三回 明仁宗溺愛 郭貴妃陪殉

第十三回 明仁宗溺愛 郭貴妃陪殉[第4頁/共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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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瞻基駕崩,朱祁鎮即位後,永嘉公主還是要討個說法。正統元年三月,明英宗(實在是其奶奶太皇太後張氏的意義,朱祁鎮才9歲無能啥)給永嘉公主下旨,說永嘉大長公主您所說的郭玹承嗣武定侯之事,那是之前先皇所定。我已經將郭珍封為了錦衣衛批示僉事,來侍養您啊。您是太祖的女兒,如何能老是斤斤計算這些事情呢?這必然是郭珍不對勁,請您經驗郭珍嚴格遵循禮法,不然的話,祖宗之法可不饒他哦。

這個女子生前是誰,是如何死的?從書裡來看,這個白虎嶺荒無火食,冇有農家的,再往西走,就是黑鬆林(黃袍怪的地盤,更是冇有人跡)。以是能夠必定其生前不是個淺顯本地婦女,過來上山旅遊散心甚麼的時候,或者迷路回不去餓死了;或許是想不開他殺了。但決計不成能被猛獸給吃了的,不然如何會有完整的骷髏存在呢?那麼她骨頭上的刻字又是如何來的哩?

猴兒心灰意冷,但還冇傻到家,讓徒弟寫了一紙貶書,仍不忍唐僧墮了阿鼻天國,莫要拿發誓當真。使個身外法,把腦後毫毛拔了三根,吹口仙氣,變了三個行者,連本身四個,四周圍住師父下拜。這裡描述的甚妙,不但寫出了猴兒的良善交誼,也為厥後用毫毛變作所謂六耳獼猴揍唐僧埋下了伏筆,還是做來,唐僧幾個是想也彆想能辯白兼顧還是本身的。現在多說無益,厥後我們還要詳細詳細闡發的。

西元1399年,朱棣建議靖難之役,“掠取”了建文帝的江山。能夠說,明太宗一口吃了“唐僧”。那麼所謂的“唐僧肉”,就是明朝的國土邊境罷了。普通來講,從朱瞻基的宣德三年(即1428年)開端,明朝的“唐僧肉”便團體上開端減少,交阯、應昌、奴兒乾都司逐步拜彆。)

白骨精所變的老頭兒和老嫗,說的到底是何人?說來話長,這要從郭英開端提及。郭英是建國功勞,朱元璋封武定候,朱棣追封其為營國公。郭英的宗子郭鎮,是駙馬都尉,娶了朱元璋的女兒永嘉公主,生子郭蘭、郭蕙、郭荃。

關於郭氏的記錄很少,我們並不能詳細考據此中隱情。隻能思疑兩點,起首郭氏是最受朱高熾寵嬖的,被皇後所忌恨;另有就是朱高熾疑似和郭氏那啥過分頻繁,讓人思疑天子的死因和此有關。

哪曉得這句話,引來大費事了,有夠猴兒喝一壺的了。固然不久前吃了人蔘果,按說應當感激孫悟空,但是冇有吧。一點也冇有消弭四人的衝突,就連猴兒和鎮元子結拜,都更讓另三人妒忌。為嘛?那幾個也都不傻,都看出來了,本身實在是沾了猴子的光兒了,這大仙對本身三個冇太當回事兒。

永嘉公主必定不歡暢,但冇有體例。郭珍和郭玹兩家的衝突持續進級,不竭相互進犯告密。在正統五年六月,明實錄記錄了,朱祁鎮致書永嘉大長公主曰,“得奏言所買淨身人楊敬因盜金冊自經。夫自淨身者,祖宗有禁買之違法。及其為盜,乃不送官,而致其死,又違法矣。曾祖姑高年慮不及此,必皆批示郭珍之罪。今念嫡親,宥珍不問。自今望戒珍,凡百謹守禮法庶全親親之誼”。倆家之爭,通過上麵的描述可見一斑。因為此時張太皇太後尚且活著,要保護丈夫朱高熾的莊嚴,便還是有所方向郭玹一家,持續按壓郭珍和永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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