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申正(2)[第1頁/共6頁]
李泌驅馬登原,沿著一條平闊的黃土通衢直驅而上,風景逐次抬升。原上柳樹極繁,乃至有彆稱叫柳京。夏季剛過,枯枝太多,官府嚴令不得放燈,以是不管坊內還是路邊都冇有彩燈高架。不過這裡陣勢高隆,登高一眺,全城華燈儘收眼底,以是很多官宦家眷早早登原,前來占個好位置。這一起上車馬喧騰,歌聲連綴,不輸彆處。
這間小閣寬長皆十五步,處所不大,可卻有一樁妙處:四壁的牆中,摻有於闐國特產的蕓輝香草、麝香和乳香碎末。倘如有日光移入閣中,室內便會出現一股幽幽異香,耐久彌香,讓人如居蘭室。
對首跪坐的,是一個叫元載的年青人。此人生得儒雅端方,額頭平闊如台,望之彷彿。他恰是永王保舉來的阿誰大理寺評事,論起官階,比封大倫還要高出一頭。
這個由頭得充足大,纔有資格讓大理寺和禦史台受理,但又不能把本身和永王牽涉出來。
以清酒為賢人,以濁酒為賢人,這是士林裡戲謔的說法。仆人既起了興,對首的客人也拿起酒爵,回了一句“同見”,然後大袖一拂,一飲而儘。
元載用指頭蘸著清酒,在案子上寫了幾個字:“身犯怙惡悖義之罪,豈有不赦而出之理”。封大倫大喜,連聲說好。這幾個字避開拆遷,單說張小敬殺縣尉事,又表示有人秉公枉法,公開包庇。特彆是“不赦而出”四個字,禦史們見了,必如群蠅瞥見腥血。
如果犯人還在逃,獄方能夠直接上解,不必這麼大費周章。隻要犯人被其他府司所節製,才需求大理寺下發正式的提調文書給縣獄,縣獄再拿著這份文書去要人。
看到封大倫難堪的神采,元載大笑:“封兄精熟營建,對訟獄可就內行了。我們大理寺經手的案子,都得去禦史台司報備。以是我們隻消尋個由頭,讓大理寺接結案子,鄙人在報備文書裡略做手腳,自有那閒不住的禦史,會替我們去找靖安司的費事……”
“哦?”元載歪了歪頭,“提調到那裡?大理寺獄?”
封大倫麵孔一板:“戔戔小事一樁,元評事儘管發文書便是,不必節外生枝。”
“這不是你該問的事情。”封大倫終究有點繃不住了。
這隻是一處小小的街區,在更遠處,一個接一個的坊市都連續墮入一樣的熱烈中。
李泌捏緊韁繩,騎馬在大街上奔馳。此時還冇到上燈放夜的時候,但長安城的住民扶老攜幼,早早擁上街頭,和蒙著綵緞的牛車、騾車擠成一團。諸坊的燈架還在做最後的籌辦事情,而燈下的百戲已經迫不及待先開端了演出。一起上丸劍角抵、戲馬鬥雞,熱烈不凡。氛圍中浮著一層油膩膩的烤羊香氣,伴跟著胡樂班的春調子飄向遠方,與歌女們遙遙傳來的踏歌聲呼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