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使節[第3頁/共11頁]
那麼,宋之盟後,為甚麼還要有虢之會?
因而,公元前546年,即魯襄公二十七年夏天,以宋為東道國,晉、楚、齊、秦及其同盟國代表,共同簽訂了戰役條約。而後小國獲得的和安然寧,宋有六十五年,魯有四十五年,衛有四十七年,曹有五十九年,多數達半個世紀擺佈。[7]
晉國代表團團長趙武的助理卻趁火打劫,向叔孫豹討取賄賂。這位助理竟然派了一個使者前去表示:隻要叔孫豹肯費錢,他能夠在趙武和楚國那邊代為討情。
趙武傳聞,寂然起敬。
莊王奇特,讓人叫住他問:寡人班師,世人皆賀,隻要你一言不發,甚麼意義?
嗬嗬,上帝要他滅亡,必先使其猖獗。
槍桿子內裡出政權,也出說法,乃至正理。
以是,必須保住叔孫豹。保住叔孫豹,就是保住一種時令,一種精力。有這類時令和精力,就是男人漢大丈夫。男人是會遭到恭敬的,哪怕他不是使者,乃至還是對方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的仇敵。
不過,當年的鄭文公固然鑄下大錯,這時的表示卻像條男人。他拒不交出叔詹,乃至不把這事奉告叔詹。
叔詹是晉文公重耳指名道姓要殺的人。
他帶去的是“膏沐”。
無妨看看周人的鬼神。
展喜說:敝國寡德之君不懂事,冇服侍好貴國邊陲的大臣,勞累君上您高貴的腳步踏入敝國卑賤的地盤,貴軍將士也風餐露宿非常辛苦,寡君非常非常過意不去。是以,特派臣下冒昧地送些洗髮膏和沐浴露,以示犒勞。
晉文公說:你講!
這實在是綿裡藏針,話中有話了。
都跟我一樣了局!
莊王說:當然能夠。
申叔時便說,一小我牽了牛去踩踏彆人的地步,當然有罪。但如果把他的牛也充公,獎懲就太重。諸侯跟隨大王,是要討伐亂臣賊子。如果順手牽羊,把陳國也變成楚縣,難道貪小便宜?因小利而失大義,恐怕不當吧?
燭之武的做法是對的。因為這個時候,做晉文公的事情已無濟於事,隻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動之以情冇有效,曉之以理也不成。能夠壓服秦穆公的,隻要短長。
硬漢叔孫豹
如此看來,當年的叔詹和燭之武,可謂功莫大焉。究竟上,冇有燭之武,秦國不會撤兵;冇有叔詹,晉國也不會乾休。不難設想,晉文公作出最後決策時,叔詹的影子必然在他麵前揮之不去。冇錯,政治、交際、戰役,說到底都是為了國度好處。是以真起感化的,必然是利,秦穆公能夠證明;但是動人至深的則必然是義,晉文公能夠證明。
看來,弭兵之會上楚國占儘了上風。啟事也很簡樸,這時的楚國已成為南邊強國,北方的晉國則開端走下坡路。強大的軍事力量,支撐著楚國刁悍的態度和倔強的態度。各種交際詞令,不過是富麗的麵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