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戰士[第1頁/共10頁]
比如亞曆山大。眾所周知,馬其頓國王亞曆山大有一句名言:偷來的勝利不但彩。是以,在公元前331年高加美拉大戰的前夕,他回絕了偷襲波斯大營的建議。是啊,有著貴族精力和君子風采的當代甲士以為,戰役是一種高貴而光榮的事情,必須堂堂正正地停止。乘人之危和落井下石都是不義的。如許做,不但違背法則,並且勝之不武。
春秋的戰役,卻極講禮節,乃至有打到一半停下來施禮的。城濮之戰後五十七年(前575),晉楚兩國產生鄢陵之戰,晉國大夫郤至(郤讀如隙)三次碰到楚王,每次都要下車,脫下頭盔,小步快走,表示對一國之君的規矩和恭敬。
襄公這才成為國君。[20]
身既死兮神以靈,
安閒地繫緊冠纓,任由仇敵砍殺。
靈魂毅兮為鬼雄!
這又是如何的風采!
但是對於臧堅,卻無異於奇恥大辱。因為遵循當時的軌製和禮節,寺人是不成以對貴族下號令的,更無權決定貴族的死生,哪怕隻是傳達國君的號令。如許做,不但對接管號令的人是熱誠,對下達號令的人實在也是欺侮。因而臧堅朝著齊靈公地點的方向叩首說:承蒙關照,實不敢當!但君上既然賜下臣不死,又何必要派這麼小我來傳達厚愛?
實在士之與卒,職位向來就有凹凸。早就有筆墨學家以為,士,跟王、皇一樣,都是一小我端坐的模樣,隻不過王和皇頭上特彆大罷了。這是有事理的。究竟上,士就是“無冕之王”。他們作為貴族,跟天子、諸侯、大夫一樣,成年時都要加冠。孔子的門生子路甘願死,也不肯免冠,就是不能丟了士的身份。隻不過,士隻加冠,天子、諸侯和大夫則不但加冠,還要加冕,這才成了王或皇。[13]
一樣,子路也不必死得那麼慘烈。他的死,僅僅因為在戰役中冠纓被對方用戈砍斷,帽子會掉下來。子路說,一個君子,必須活得麵子而有莊嚴。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因而放下兵器騰出雙手,安閒地繫緊冠纓,任由仇敵砍殺。
野戰並不粗暴,更不蠻橫,並且事前要宣戰。宣戰要派使節,國君或統帥不能親身出麵。但使者宣戰,卻又必須以國君或統帥的名義。態度,當然是客客氣氣;用詞,也都是交際詞令;稱呼,則極其講究。不宣而戰,是戰國期間纔有的。當時正如孟子所說,是“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恨不得把對方趕儘撲滅,那裡另有甚麼禮節?[11]
於心不甘又無可何如的共王隻好說:固然如此,還是懇請先生把本身的設法奉告寡人。[2]
究竟上,如許的戰俘在春秋期間並不罕見。魯襄公十七年(前556),一個名叫臧堅的魯國兵士在敗北後被齊軍俘虜。齊靈公竟然派了一個寺人去看他,並對他說“你不會死”。這事做得實在不靠譜。但此公既然是一個被諡為“靈公”的昏君,離譜也不敷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