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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遊戲競技 >易中天中華史:青春誌 > 第1章 刺客

第1章 刺客[第2頁/共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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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榮伏屍大哭。

實在,知氏兵敗以後,豫讓本來是逃進了山裡的。但為了智伯,他又改姓改名,潛入晉陽(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勞役的犯人,到宮裡去粉刷廁所。抹牆的抹子裡埋冇著尖刀。隻要趙襄子現身,就一刀刺將疇昔。

不,他有情有義。

自從冤魂顯靈,丹麥王子哈姆雷特便墮入窘境。因為他明白得知:父王是被行刺的,凶手則是本身的親叔叔,動機是因為覬覦父親的王位,垂涎母親的美色。更可愛的是,奸人已經得逞,父王卻在天國裡受儘煎熬。

豫讓決計複仇。

複仇者

這是襄子冇想到的,倒是他可瞭解的。

但現在,他站在了豫讓的劈麵。

安提戈涅是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劇中人。她的哥哥波呂尼克斯在宮廷鬥爭中失利,被他們的孃舅、新國王克瑞翁宣佈為“叛國者”,拋屍郊野,去喂野狗和猛禽。但是安提戈涅卻不顧克瑞翁“收屍者殺無赦”的號令,在哥哥的屍身上撒土三次,以代埋葬。

豫讓最後他殺了。

嚴仲子大喜過望。

當然,仍以本來臉孔招搖過市,必定是不可的了,必須整容。因而,豫讓拔掉了眉毛和鬍子,又在身上塗滿油漆,弄出中毒後的累累瘢痕。為了考證整容結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飯。走到家門口,連他老婆都認不出來,隻是說:此人的聲音咋那麼像我丈夫呢?豫讓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啞。

圍觀的韓國人替她捏把汗。他們說:我們國君正在賞格清查這個刺客,夫人莫非不清楚嗎?如何還敢來認屍?

荊軻,是被當作“神風突擊隊員”的。

豫讓行刺趙襄子時,春秋已經結束,戰國尚未開端。晉國國君的大權,包含地盤、群眾、資本和財產,早已旁落到了六個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屬。天子的家屬叫王室,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晉國大權的氏室,是趙、範、中行(讀如杭)、知(智)、魏、韓六家。[2]

不成以。

動靜傳來,聶榮當即趕往韓都,並一眼就認出了弟弟。

單身前去的聶政如入無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劍,入韓境,進都城,闖相府,上廳堂,在手持戈戟的衛士們還冇來得及反應時,就一劍刺死了俠累。然後,又一聲長嘯,擊殺了俠累的衛隊數十人,剩下的則全都呆若木雞。

這是他第二次行刺。

荊軻冇有扯謊,燕太子丹的策劃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計劃,刺秦不過退而求其次。這是丹的快意算盤,他實在很貪。

就在趙襄子大喝一聲以後,豫讓毫無牽掛地落入敵手,襄子也下車走到豫讓跟前。他看到的,是一個變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敵手。

如許的刺客,是技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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