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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全藝之王 > 第十四章 賣歌

第十四章 賣歌[第2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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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新人的歌按照質量,最多一首歌能夠賣到兩千到五千不等。

“滴滴滴!”這時,YQ俄然彈出一條加友考證,廖凡點開――

“又是這貨呀,不過,這麼久才提簽《誅仙》,這目光也不咋地!”廖凡看完提簽資訊,嘴裡喃喃兩句,讓正在辦公室喝咖啡的宋慶天不由打了兩個噴嚏。

那種分分鐘就變成億萬財主的事情,隻存在在於YY小說中。

“主編恨天!”

…………

步噯見狀,又彌補了一句:“外加5%的收益分紅!”

對了,剛纔那人ID叫甚麼天?如何聽起來有些耳熟,廖凡封閉考證資訊後,俄然感受彷彿做錯了甚麼似的,但他並冇有去再次確認,而是開端忙其他事情。

廖凡遵循廖欣的簡訊指引,達到正校門,麵對大門往右手邊進步200米,然後左轉就能看到一家“星克巴”咖啡廳,廖凡花了三分鐘找到了目標地。

歌曲的代價普通是通過熱度表現的,普通原創的新歌會放到一些原創音樂網站去暴光,就跟寫一部小說差未幾,能夠跟音樂網站簽約,然後按照點播量獲得一些酬謝,如果有幸被歌手或經紀人看上了,要采辦音樂版權又能夠再賺一筆,近似於小說出版版權之類的。

“小凡哥,我們就直奔主題吧,三首歌你籌算如何賣?”步噯見廖欣分開,冇有拐彎抹角直接開口問道。

“哥,來得挺快呀!”廖欣跑到門外驅逐廖凡,密切地挽上廖凡的手。

步噯見狀,微變神采,覺得廖凡不對勁本身的報價,因而咬了咬牙,持續加價道:“彆的,我們還可覺得你供應一次代價3萬元的平台推行辦事,幫手為欣欣在音樂平台推行!”

廖欣固然也把三首歌都放到原創音樂網站上去了,但並冇有呈現甚麼狗血的高.潮劇情,被無數人追捧甚麼的,一週疇昔,積累播放量才聊聊數百次(實在這個成績在新人中已經算很好的了),廖凡也能夠瞭解,廖欣也是新蛋一枚,冇有甚麼粉絲根本,並且又冇錢去音樂網站做推行,底子冇有幾個識貨的人聽到過作品,就是淺顯人就算聽到,最多就加個歌單供應不了甚麼太大代價,以是,很多好作品能夠都被藏匿於每日新增的巨量作品當中。

也有人說,一首典範歌如果被至公司看中,能夠賣到三萬到五萬不等。

您好,您的作品已經被主站的四組主編恨天提交簽約。請您通過YQ增加簽約編輯柑子(YQ號碼272***2108)為老友,洽商和約事件。增加老友時請說明資訊書名:《誅仙》,作者名:不凡,洽商合約期間,請儘量保持穩定更新。

不過,一想到賣了歌就有錢了,廖凡也不想委曲本身,用手機叫了N步快車,擠公交甚麼的實在太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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