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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離婚後,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 > 第54章字條

第54章字條[第2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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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終究出來了!”

“唉,算了,算了!”

他看著辛子欣放在玄關處的拖鞋,微微點頭。

更首要的是,《琅琊》的版權並冇有完整賣出去。

“老邁!”

孟河有些無法,但是誰讓版權這些東西都捏在沈瑜的手上呢。

孟河王乾一湊,連聲說道:

“就在一年多前,這家公司之前的老闆就抱病退休,換成了他的女兒羅文君!”

“老邁,我們要不換個思路看看孟河到底和阿誰公司打仗過,或許我們能夠找到此中的蹤跡!”

但是沈瑜方纔翻開房門,就瞥見地上放著一個紅本本。

“好個屁啊!”

接連投資的幾部電影都虧了。

沈瑜普通是不看私信,但是他看啊!

而在彆的一邊,跟蹤孟河的人也在遊樂土的出口發明瞭孟河的身影。

“這家公司環境很龐大!”

豈止是不可,的確就是差勁!

這分歧的設法,就形成了兩人的分歧。

從質料來看,異星文娛的影視範疇算是圈子內裡熟長的不錯的。

這類公司不是最好的合作工具嘛!

他輕笑一聲。

“大佬,你想簽阿誰公司就簽阿誰吧!不過大佬,你如果偶然候的話就去做做藝術參謀的事情!你也不想本身辛苦創作的小說被拍成狗屎吧!”

“那部《孔子》曉得嘛?大導演,大製作!也是異星文娛首要投資的!賠了好幾個億啊!”

他俯身將紅本本拿起來,翻開一看,在內裡還夾著一張紙。

“這不挺好的嘛!”

孟河有些無語,這位大佬是不是屬犟驢的!

“比來幾天要去練歌,不消做我的飯!”

急個屁啊!

“這公司一年前投資的幾部電影,就冇有一部是不虧的!”

“我草!兩個小時都在鬼屋內裡?”

很簡樸,越是這類小公司,他越是不成能搞甚麼花腔,他冇有這個本錢!

一小我大早晨一向待在鬼屋內裡玩,這必定有題目啊!

有人脈是一回事,能投資院線是一回事,但是一家公司也不能老賠錢吧!

沈瑜點點頭。

如果這些還不算甚麼的話,另有一些有些人脈的人也經常到孟河這催更。

陪孟河玩了這麼久的過家家,終究能夠好好歇息一下了。

“改編的事情另有一段時候,想讓我把這部小說寫完再說吧!”

說著,沈瑜翻開了大門,朝著內裡走去。

“大佬,和異星文娛合作,就是在華侈這部小說!”

甚麼斷章狗,甚麼矮小短,嘖嘖嘖~歸正有多刺耳就罵的多刺耳。

沈瑜煞有其事的點了點頭,但是內心卻毫不在乎。

多寫一點也有好處,畢竟《琅琊》現在的熱度最高,早點寫出來,給異星文娛改編出來,收益也更大。

沈瑜收下條約,笑著說道:

“用不著這麼焦急吧!”

沈瑜笑了笑,恰好摩天輪停了下來,他將檔案揣進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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