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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離婚後,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 > 第174章講事實,擺證據!

第174章講事實,擺證據![第2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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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薇和辛子欣是完整不一樣的!

“傳聞你方纔發的專輯結果還不錯,已經登頂周榜了?”

“嗯!”

辛子欣就像是深處在高山深山上的雪蓮,讓人感覺難以觸碰,隻敢遠遠的看著。

不過,因為辛子欣被雪藏過一段時候,現在許薇的人氣要略高一些。

“不美意義,子欣,是我教誨不周!我歸去必定好好懲罰一下她!”

沈瑜隻是掃了對方一眼,就收回了視野。

不要說助理,就連經紀人,許薇都換了三個。

“我冇教你彆胡說話嗎?”

再看現在,辛子欣重新複出,收回專輯,林月連碰一碰的資格都冇有。

沈瑜又舉起手機,持續說道。

他一句話讓阿誰助理癟住了。

很多公司為了炒作,都會讓人采辦很多的專輯。

許薇的眼中,永久隻要她本身。

許薇早就風俗辛子欣這個態度了,她持續說道:

辛子欣微微點頭,非常平平的說道:

“還不錯!”

厥後,她逼得過於分開了,辛子欣天然也開端了反擊。

林月將辛子欣視為本身的夙敵。

但是沈瑜對此則是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

沈瑜長得很帥,身上帶著一點墨客氣,就像是書中的翩翩公子。

她出道時候比辛子欣更早!

“在內裡要重視,不能傷了彆人的麵子!”

不過她的脾氣擺在那,她不喜好和人呈口舌之利。

“許姐你哪張專輯都是第一,當然不在乎了!某些人可不一樣!”

這個女人的脾氣是出了名的暴躁。

“我長這麼大,還向來冇有見過有人罵本身是狗的!”

“你就是沈瑜!”

渾身高低都披髮著一種風塵氣味!

夙敵最根本的要求是,要敵對的兩邊有長時候的鬥爭,要二者達到一種勢均力敵的狀況!

沈瑜暴露了一絲遺憾的神采。

但是辛子欣卻從未將林月放在眼裡。

“我勸你還是少看一點那種電影!我們現在是當代社會了,講究的是大家劃一!”

看似嗬叱,但是眉宇間的笑意卻止不住。

“我方纔查了一下數據,發明許蜜斯出道十年,每年都會發兩到三張專輯。”

從當時候開端,許薇就雙方麵和辛子欣較量。

十年時候算下來,她一共公佈了二十三張專輯。

他將手機螢幕翻過來朝著許薇的方向。

而許薇就不一樣了,她身穿這一條略顯性感的紅色長裙。

兩人就開啟了長達四五年的鬥爭。

許薇在凝睇著辛子欣,眼神中帶著幾分挑釁的意味。

許薇的助理可不好當啊!

她眉毛輕挑。

女人的戰役,他不好參與此中。

許薇轉頭瞪了助理一眼。

辛子欣在出道六七年,而許薇出道十年了。

許薇這類打扮,對於那些定力不敷的人來講,有著致命的引誘。

每小我都有本身的夙敵!

但許薇不一樣!

和他們的搭配差未幾,劈麵也是三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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