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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離婚後,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 > 第104章霸權!

第104章霸權![第2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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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這群人,羅文君帶著林薇等人站起家來,繞過桌子。

她寵溺的拍了拍溫思博以後,纔對羅文君說道:

但是獲得的成果還是不對勁。

這還是條約?這就是霸權!!!

林薇又看了看時候,讓一旁賣力聯絡的職員打電話催促。

門外響起一片噠噠噠的聲音!

周妃瑤是舟遊文娛的彆的一名演員,這段時候一向在和溫思博炒cp!不過她並冇有溫思博的名譽大。

羅文君也不想用哪個溫思博啊,何如對方一開端就炒上了熱度,用言論給異星影視施壓。

“每天聘請我們思博去拍戲的導演那但是海了去了!要不是思博喜好這部小說,我纔不會讓他來呢?”

彆說,結果還不錯,那幾人一坐下直接就將沈瑜和孟河兩個差生給擋得嚴嚴實實的。

“說好的兩點,他們已經早退了半個小時了!”

起首第一條,女一角色霓凰郡主為周妃瑤(如甲方擬選用其他劃一第女藝人應事前獲得乙方同意承認)。

“林助理,那邊說他們的車堵在路上了,還需求一點時候!”

這份條約太刁鑽了!

不就是一個小時嗎,她等得起!

“既然如許,我就更不能難堪汪密斯了!這份我就更不能簽了!”

下一刻大門翻開,兩排身穿玄色西裝,帶著墨鏡的保鑣率先走了出去。

他的嘴角暴露一絲壞笑,隨後抬了一下墨鏡,走向了一旁。

“找兩個身材高大的員工擋在孟河他們前麵!”

就如許又過了半個小時!

“溫思博他們已經要到了,我們還是籌辦一下吧。”

羅文君接過條約翻看了起來,越看她的神采就更加的沉重、

羅文君將那份條約往前一推,淡淡的說道:

以大帶小,這在演藝圈內裡是很普通的事情。

“不要急,人家是大牌明星,等得天然要久一些!”

想要投資影視劇那都不是簡樸的事情,不是圈子裡的人都不可。

不是圈渾家士底子就做不了出品方!

“還在堵?”

隨後是一個舉頭挺胸的傲氣實足的青年!

一旁的汪洪梅卻一副見怪不怪的模樣,她也疏忽羅文君的手,對著那些保鑣擺擺手。

林薇在一旁勸說道:

“羅老是吧!”

要曉得影視圈但是出了名的獨!

你們懂選角嗎?懂宣發嗎?曉得影視劇的製作和拍攝嗎?

一點五億的投資?

林薇的眉頭緊皺,臉上暴露了幾分氣憤。

冇有一點對閒談的尊敬!

“算了羅總,千文小說的人就是不知好歹!我們就彆理他們了!”

綜合下來,纔會有明天這一幕!

就這,你們還能有甚麼不對勁的?

全部過程中,溫思博所揭示出來的輕挑,傲慢,都讓羅文君格外不舒暢。

林薇點點頭,立即就安排了幾個員工坐疇昔。

羅文君翻看動手中的條約,淡淡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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