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香港貴客(補發,請書友原諒)[第2頁/共3頁]
文樂曉得爸爸是上樓拿錢,去訂房間和酒菜,也趕緊拿起本身的小揹包。隨後,跟著徐仁賢去了房間,他從包裡取出了二千元錢,遞給了爸爸,說:“爸爸,你拿這錢去訂房間和酒菜吧,記得買一箱茅台酒去吧。”
文樂笑著說:“媽媽,這裡一共是一百塊腕錶,剛纔給了姐姐二塊女表,另有98塊腕錶,男式的50塊,女式的48塊。這是我在香港買的,明天你拿去賣了吧。”
姐弟三小我,來到樓下客堂,二個姐姐見有客人在,就有怯意地站住了。文樂則大大咧咧地先容說:“花伯、蘭姨、子玉姐,這是我大姐徐子夢,這是我二姐徐子琳,她倆隨我爸爸姓徐,我是隨我媽媽姓文。”
文樂聽憑他們去說話,自顧自地拿起子玉幫他擰返來的大行李箱,當場翻開來。把給二個姐姐從香港帶來的衣服,巧克力等小食品,都拿給了姐姐,又拿出了二塊女式的雙獅自出腕錶,給了二個姐姐。子夢和子琳捧著弟弟給的禮品,趕緊又跑回到樓上去了。
花善為、林芝蘭、花子玉,聽到現在才曉得,文樂不是跟父母住在一起,而是在鄉間跟爺爺和奶奶餬口,看來徐仁賢和文曉媚,都不曉得文樂的本領。
從內裡剛進家來的徐仁賢,在聽到花善為說,是文樂治好蘭姨的胃癌後,也就笑著收下了禮品。看到快到就餐時候了,大師笑著聊了幾句後,就一起去了縣委接待所。
文曉媚看到文樂的行李箱裡,有很多腕錶,感覺有些奇特,就問道:“樂樂,你從那邊弄來的很多腕錶?這該要花多少錢啊?”
文樂趕緊護著包,跑到另一個房間裡,看到在做功課二個姐姐,笑著說:“大姐、二姐,我此次但是給你們帶了些洋玩意來,跟我下去拿吧。”
文樂衝花子玉做了個鬼臉,對父母說:“好,好,爸爸、媽媽,你看家裡這麼小,我回家來住,也住不下啊。我看如許吧,爸爸你幸苦一點,在縣城裡購一塊地盤,我們蓋一幢彆墅,統統的錢由我來出,屋子蓋好後,我包管住到家裡來,你說好不好啊?”
子夢和子琳一見到文樂,欣喜地說:“弟弟,你如何來了?給我們帶了甚麼洋玩意。”
剛接過腕錶的文曉媚,聽到文樂的話,趕緊又將表交還給蘭姨,說:“這些東西實在太貴重了,恕我不能收下,請你們收回吧。孩子在香港,就給你們添了很多的費事,還要你們送他返來,應當是我們感激你們纔對。”
文樂笑著對花善為說:“花伯,你看我媽媽,她們是過慣了打算經濟的曰子,完整冇有一點市場經濟的腦筋。唉!冇體例啊,媽媽,我早晨再奉告你吧!你放心好了,我包管讓你賺的錢,比你十年的人為還要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