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設圈套打斷偷羊賊腳[第2頁/共4頁]
一天兩夜,對四把筆來講,是一個無絕頂的冗長光陰。
“叫你這偷羊鬼偷我的羊!”
一場“戰役”是結束了。
酸溜溜的話一鑽入耳朵,叫人一百年的陳飯吐一地,連三歲小孩子一樣會曉得是哪一個,鬱鋒濤底子用不著轉頭去看是誰?
鬱鋒濤趕著羊群從他視野中消逝了,四把筆還緩不過神。
或許是受不了鬱鋒濤目中無人的挑釁吧,四把筆一個禮拜不到,已經捂不住,他要殺一殺鬱鋒濤的沖天神情,毀滅掉鬱鋒濤那淩人的墨客氣。再讓鬱鋒濤如許有滋有味在村裡餬口下去,他四把筆這個第一文明人另有甚麼臉活在鬨荒村。
離“吃羊草”另有幾步之遙,鬱鋒濤凝集滿身氣憤、仇恨,揮起杜木棍,對著“吃羊草”下半截橫掃疇昔。
又氣又好笑,鬱鋒濤差些禁不住要笑出聲,不得不平氣這叢會走動的“草”,為了偷他的羊,“草”想必是費了很多苦衷吧?但是鬱鋒濤仍然不動聲色,悄悄察看,他明天倒要見地見地這叢吃羊不吐骨頭的“草”,是如何對他的羊下了毒手。
“哼――”四把筆狠狠的一頓腳,雙眼暴凸,他何時蒙受過彆人這般嘲笑、嘲弄、諷刺、挖苦。“汝,汝,汝……算老幾近――”四把筆抬起右手,顫抖的手,直戳鬱鋒濤。
略微識相的人,略微有點自負的人,見人家不睬不睬,早找個台階下了。但是,四把筆相反,他認定鬱鋒濤這個窮光蛋,在他這個第一文明人麵前,也不得不甘拜下風,低下頭做人,纔會這麼老誠懇實不敢吭聲。
到了第十一天中午,四把筆扛著柴擔,腰背插著柴刀,裝著上山砍柴,早早躲在村西頭一個角落裡貓著,候著鬱鋒濤呈現。
傻瓜做傻事,不叫蠢。聰明人做傻事,那纔是叫蠢。
“叫你這偷羊鬼偷我的羊!”
一下子要偷兩隻羊,這如果被鬱鋒濤發明瞭,他四把筆這一世英名可全毀啦。
就在羊靠近“草叢”頃刻間,不測的伸出一隻爪子,一扣羊的脖子,另一隻爪子往羊嘴裡套著甚麼東西,羊來不及叫出聲,眨眼間成了“吃羊草”的盤中餐。
現在得悉了鬱鋒濤打算,四把筆佳耦賊心癢癢的,熬不住了,決定第三天開端行動,每隔兩天偷一回,直到鬱鋒濤驚駭了不敢再到山上放羊為止。
不一兒,有兩隻羊朝“草叢”走了疇昔。
“哈哈哈哈”鬱鋒濤忍耐不住,噴聲大笑,自嘲道:“我一個窮光蛋,跟地上螞蟻一樣,實在是不算老幾,那你四把筆又算哪根蔥呢?”“四把筆,你看看――我鋒濤這羊長得又肥又壯,多敬愛。狼,有甚麼怕。再奸刁再暴虐的狼,我三天兩端換座山放羊,它會曉得個屁。過個把月,我把羊賣掉,賣的錢,去做大買賣,到時連個羊屁,狼也撈不上。如果被我逮住,他媽的,我連個狼窩一把火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