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宛香[第1頁/共2頁]
――
不過宛香開初地點的青樓,並不是桃花閣,宛香之以是去了“桃花閣”,是因為上年的花魁比賽。
最難的還得算是“文”榜,青樓女子知文懂墨的畢竟是少數,這文榜要麼考量詩詞歌賦,要麼猜謎解字,宛香之以是在上屆評比中擊敗水仙,是因為得了文榜頭名。
上年的“擺花釵”賽事,大師都把賭注壓在了“桃花閣”的水仙身上,這水神仙如花名,明眸皓齒,肌膚就像水仙花瓣一樣白滑水嫩,而身形又像水仙般婀娜多姿,加上春秋尚小,又能歌善舞,十六歲便擊敗了浩繁“同業”,成為了春秋最小的“擺花釵”狀元。
當日,城邊驛站。
正在那低頭餵馬之時,卻見劈麵一女子,麵帶淺笑,搖擺多姿,張方記得此人,她是“桃花閣”的水仙。
何為“三榜”,第一榜是“豔”榜,專考參賽女子的仙顏,第二榜是“武”榜,專考參賽女子的舞樂技術,第三榜為“文”榜,專考參賽女子的文采。
――
那水仙本是小肚雞腸之人,常日裡便對宛香多有挑釁,不過宛香倒不跟她普通見地,隻是這兩花鬥豔,倒是滿足了這些花柳之地主顧的口味,“桃花閣”也是以變得更加熱烈了。
厥後父親又續了弦,這繼母更是毒婦一個,父親輸光了產業,在繼母的教唆之下,於宛香十五那年,將她買到了青樓。
宛香的生母本是大師大戶的女兒,也是一個知文懂墨的閨秀,宛香的外婆是大戶人家的妾事,在府內並不得寵,也冇有甚麼職位,是以宛香的母親冇有尋得好的歸宿。
這一換不要緊,水仙便從“桃花閣”頭牌的位置淪落為二號人物,今後“桃花閣”便呈現了勢不兩立的兩小我。
自從有了“擺花釵”這個花魁賽事以來,“桃花閣”一向在花柳屆獨占鼇頭,在曆屆花魁評比中獨領風騷,把花魁狀元的名號死死地拽在手中,直到有一天,這個端方被宛香突破。
提及花魁比賽,設“三榜”,“三榜”並無前後之分,每一榜都非常首要,三榜當中比拚下來,以男人所贈花釵數量決計,得花釵多者為勝。
要說這宛香如何成為上屆花魁狀元,還得從花魁比賽法則提及。
那宛香的父親雖說暮年家道殷實,但嗜堵如命,動輒便對宛香的母親拳打腳踢,在宛香十歲的時候,母親便被父親折磨至死。
宛香娟秀端莊,溫馨淡雅,眉若秋水,玉脂芙蓉,麵如滿月清澈,話語間巧音繚繞,如牡丹般高雅。
兩個小巧女子本就各有千秋,無法花魁推舉卻必須分出伯仲,宛香的母親本是大戶人家的女兒,宛香從小便有了筆墨熏陶,以是在第三榜上,力壓水仙,初次插手花魁賽事,便得了花魁狀元的名號,而水仙,蟬聯兩屆狀元以後,便隻是落得個榜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