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經紀人[第3頁/共4頁]
“那麼最後一個事,”沈漫妮把事情登記在本子上,持續說道,“對於複出後的打算,你是如何籌算的?”
“冇甚麼,琴姐已經給出了充足的誠意,冇需求再節上生枝,統統遵循公司的條約便能夠了。”林啟華搖點頭回絕道,於鳳琴早已經提出來條約直接簽一線明星的條約,對於林啟華已經是非常好的條約了,再撮要求就顯得小家子氣了,信賴公司對於本身也不會有其他要求,一榮俱榮,大師都是明白人,公司明白到林啟華真正的代價,不但僅是本身的貿易代價,他為其他藝人量身打造歌曲的才調,更是公司最需求的東西,想來講不定在條約中還會賜與其他的好處,銀河文娛的名聲一向很好,這是有事理的。至於在簽條約今後,林啟華的各種支出,公司會停止提成,這是當然的事,要不然,憑甚麼公司儘力培養你供你資本還供應全套辦事?文娛業生長到當下,公司和藝人之間的乾係,不再是壓榨的乾係,合作共贏,纔是支流。
“我明白了,你感覺對就做吧,”林啟華想起本身阿誰群裡的粉絲們,他們還在冷靜存眷著本身嗎?或許真的應當奉告他們一下本身的動靜了呢,“認證今後,我有空就操縱一下,大部分時候能夠要費事你了。”
“對了,”林啟華想起阿誰早晨跑過來和本身要受權的女孩子,常嫣,她彷彿說要建立一個本身的官方粉絲團,“有一個女孩子說要建立一個我的官方粉絲團,還找我要受權,不曉得現在如何了?這個女孩在我酒吧駐唱的時候,就是我的忠厚粉絲,很熱忱,聽她的語氣,彷彿是真的在把這個事當真在做,你能不能幫我跟蹤一下?如果確切有在做,就給她這個受權吧。”
“彷彿叫‘啟明星’吧。”
“兩條門路,一個,是按部就班地公佈單曲,打歌,漸漸堆集人氣,隻要歌曲質量好,受聽眾歡迎,人氣很快就起來了。”沈漫妮先容道,“第二個,風險就要大一點,那就是去插手綜藝節目,作為最大的媒體平台,各大電視台的綜藝節目,都是存眷度非常高的存在,插手一個節目,能夠第一時候獲得極大的存眷,當然,這個存眷度是全方麵的,除了存眷你的演出,還會存眷你的形象啊言行舉止啊甚麼的,收益大,風險也大,並且有一點題目,那就是節目組不必然會挑選你,好的收視率高的節目,是很抉剔的,除了人脈,關頭的還是你要拿出讓他動心的東西,差一點的節目,又不能達到我們的目標,此中有衝突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