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刀疤十三,借槍[第5頁/共5頁]
眼下環境,刀疤十三是鐵定不會幫我出頭的。估摸著人老了,年青人的天下他跟不上潮流了。哼,還甚麼冠冕堂皇的但願我做個男人。尼瑪,我要不是男人,方纔如何強姦的瞿欣?虛假!
據我所知,他父母雙亡,從小由體弱多病的奶奶帶大。十四歲奶奶病逝後,他便十五歲停學,十六歲混黑道,十八歲砍遍一條街,成為街霸。二十歲插手某幫派構造,短短三年更是成為構造中的小頭子,吃喝嫖賭,無惡不作。他此人凶惡,暴躁,凡人不敢靠近。隻是卻有落葉歸根的情結,我們這片是個郊區四周的老街道,街坊鄰居曾經對他幫襯很多,不管他在內裡如何亂來,對我們這兒的人都是像親人一樣親。
接著又疇昔了兩三分鐘,那刀疤十三最後纔將臀部奮力一挺,然後終究長舒著氣的歎了聲:“啊…好爽啊…你這騷婆娘,水竟然這麼多,媽的,老子還藐視你了…”
我下認識的說了這麼一句很傻逼的話。
那刀疤十三倒是停頓了,皺眉的猜疑道:“嗯?這聲音…”
看著他現在罵罵咧咧,臉龐抽搐的恐怕模樣,我內心不由格登一跳,下認識的退步,卻被他一手拽住,喝道:“跑甚麼跑?老子又不會如許對你。說,你這身上的傷,是誰搞的?我十三之前說過,誰要敢動我們‘高石街’的人,那就是跟我過不去…”
“彆,彆打臉!”
他做買賣的原則就是,錢到貨到,冇有情麵可講。哪怕是我們這片兒的人,他也做事清楚。你要打鬥,需求乾係擺平,他會出頭,但要做買賣,就得遵循他的端方來。實際上,他現在靠近三十歲的春秋,也冇娶妻生子,就是因為太風騷,常常左擁右抱,出雙入對的。賺的錢全花在女人身上了,並且他另有個特彆癖好就是不肯開房,更喜好叢林野戰,並且大多數的女人挑選工具就是二婚嫂或者孀婦等風味猶存的女人,此次,不曉得他又勾搭上了哪家媳婦兒了。
火急需求一份權勢為我遮風擋雨的慾望,從未有過的濃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