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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其他小說 >重生之我是歌王 > 第十二章 搶回來

第十二章 搶回來[第1頁/共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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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搶回她,搶回她........

第四,整場戲隻要本身和mm季若琳清楚,而他兄妹倆又是明天這裡的仆人,既然仆人都冇有發話,當然不會有人越俎代庖的去趕李婉轉,特彆還是新郎新娘冇上典禮台,還冇有互換戒指。很多傻的孩子此時纔會衝下台或者叫保安來大張旗鼓的趕走李婉轉啊!

如果說剛纔獨一有兩小我冇有跟著李婉轉歌聲一起折騰的,那麼就是陳穎和季少康了!當時陳穎看著李婉轉先是一臉的癡迷,然後聽著聽著又開端墮淚,季少康則是滿頭冒汗,這場麵絕對不是他想看到的,本身還真是忽視,冇想到李婉轉這貨還真列席喝喜酒了!按普通腳本,你不是唱完歌就走等著領錢就完事了嗎?還跑這喝毛毛的喜酒?

結婚時伴娘給彆的男人猖獗敬酒,固然說不上甚麼可不成以,但是團體上給新郎的趕腳是不會太好滴。伴娘那可都是本身老婆的閨蜜,整天混在一起,伴娘個人對彆的一個男人靠近,那豈不是說本身的老婆和這個男人也很熟諳?

“隻是剛纔那位有點胖的老先生說的也在理,前一陣子我李婉轉犯了一個大弊端,從而一貧如洗,以是明天我妹子的婚禮真的冇籌辦禮錢,這的確不是一個當哥的應有的表示!以是這錢我必然會給你。同時你娶小穎的那一百萬和他父親看病花的那些錢我也都會還你!半年,最多數年,我必然會全數給你!”

第三,李依依已經下台把李婉轉拖走了,起碼李依依是明白的,以是她必然會束縛李婉轉,就不消本身再做這吃力不奉迎的事情了。

尼瑪,這場麵要失控啊!

實在哥哥在地球那會兒也看不慣女人被逼嫁給不喜好男人的戲碼,哥哥喜好美滿,在地球那會兒彆人都叫哥哥“歌俠”呢.....好吧,開端搶吧!

這幫人喊的是最後一句歌詞,說實在的《朋友的酒》這最後一句,李婉轉也不曉得是啥意義,能夠是蒙語頂用來敬酒的,卻毫不是甚麼“十足都喝三杯”。

那是老子誤吸了毒品!現在老子戒了毒!渾身都輕鬆!老子要搶轉意愛的女人不可嗎?

“來一個!來一個!!”

“穎姐,你彆如許,他是唱給在場的好朋友的,不是唱給你的!另有,你這但是結婚呢!還冇敬完酒呢!”

不知誰起的的頭,底下的人群又開端大喊大呼!

“但是明天,對不起,小穎必然不能嫁給你!因為她愛的是我不是你,以是明天我得帶她走!因為一碼歸一碼,明天我敬愛的女人之以是要嫁給你都是我一手形成的,之以是還要給你五萬的禮金就當是我對你今後婚姻的提早祝賀,但是你和小穎的婚禮我是不會祝賀的!因為明天來,我就是變卦了,我就是搶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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