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人體自燃的奧秘[第3頁/共3頁]
我的天,這是甚麼邏輯,我離傅警官比來就必須由要我來講?當初但是你本身主動上去和大師先容案情的,推辭任務也不該找這麼爛的藉口吧!
“謂燈芯效應,是指人體在特定狀況下,如同蠟燭一樣持續燃燒。酒醉或昏睡中的人,衣物被火焰撲滅,打仗衣物的皮膚因此炙烤肉綻。
固然在腦海裡無數次摹擬了當時人體自燃的景象,也有了一些本身的推論,但是還是有很多疑問,一時候,冇有想得很明白。
大夫和後續職員很快跑了了上來,用乾冰燃燒了傅建國身上的大火。因為灼燒的劇痛,他整小我順勢癱倒在地上,口吐鮮血,完整昏倒了疇昔。
大夫對傅建國燒壞的皮膚做了告急措置,就立即讓人幫手,奉上救護車,帶去病院裡搶救。
傅建國身上的表皮幾近完整被大火燒壞,閃現出焦黑狀。紅白的肌肉構造透暴露來,粘附在地板上,彷彿一扯,就能撕下一大塊。其下半身因為穿戴褲子,並且作為最後的著火點,那邊麵狀況更加糟糕,模糊透暴露森森白骨。
“起首,問大師一個最簡樸的題目,想要撲滅一件東西,需求滿足哪些前提?”
固然胸口還在緩緩的起伏著,可變成這副模樣,誰都冇法肯定,傅建國事否能活下來。
這三要素是鐵邏輯,是不成竄改的究竟,換言之,凶手想要那種體例殺死傅建國,則必須使得傅建國的身材,同時滿足這三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