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當資本家![第1頁/共3頁]
白狐再次拜倒高呼道。
方孔天然不曉得白狐心中在想些甚麼,他現在心中正在打著算盤。
比起這個,兀立部落那塊寶地就是狗屎!
作為妖族,他就是不想摻雜也身不由己,必然入劫!
但他一人尋寶效力還是太低,不如用手中的資本來差遣其他生靈替本身去彙集。
等統統妖都走了,方孔不由笑了笑。
方孔彷彿是剛想起來似的,放出了最後一個重量級的資訊,引得眾位妖族亢奮了起來。
既然如此,在此之前天然是越強越好。
而他現在則是把後代地產商那套搬到洪荒來套用。
修道講究個財侶法地,可實際上這個“地”纔是最為首要的。
冇有多做逗留,眾妖皆是馬不斷蹄地回族地策動全族尋覓靈物了。
作為弱者,被強者吃掉本就是天經地義之事,而強者包管不吃弱者,對弱者而言本就是一種恩情。
“拍賣會就是以物易物,你們拿靈寶靈根來,合作這兀立部落的道場,誰出的靈寶靈根品格最高數量最多,吾就將這塊寶地給誰。”
“懇請大王,吾族臨時拿不出多少靈寶靈根,可否將時候餘裕一些?”
白狐看向方孔的眼睛異彩連連,不由生出崇拜。
這是多麼的自傲?這是多麼的派頭?
這是機遇,真正能強大己身的機遇!
白狐開口問道。
先不說壽命的限定,就是已經不遠的巫妖大劫就讓他有不小的緊急感。
其他種族的妖也紛繁佩服,緊鄰的霸主是如許一個仁慈的強者,對於一向遵守弱肉強食叢林法例的它們來講就是極大的榮幸。
蛟王天然是把它們當作可持續收割的血食,而這底子滿足不了它的胃口,時不時還會出山打獵,四周的種族無不是被它吃過本家之妖,對此早已怨聲道載。
白狐要求道。
真覺得那麼輕易就能獲得高品級道場的定居修煉資格啊?
“謝大王恩情!”
好的道場靈氣濃烈,起步就比淺顯道場高,而包含的特彆道韻則是能夠晉升修為晉升的潛力,好處多多。
它們天然也會吃妖,但如許的食品鏈乾係落到本身身上,誰也不會舒暢。
普通來講,也隻要大羅金仙級彆的強者纔有資格占有此地!
要曉得小妖山隨便一顆草都能開智修煉!那深潭中不知多少魚蝦懵懵懂懂地遊弋就成了太乙金仙!
他現在定居於小妖山,短時候內冇有遠行尋寶的設法,但靈物的彙集卻不能停。
“對了,這小妖山臨時也就吾與幾位部下居住,感受還是冷僻了些,如果有道友情願支出些許靈寶靈根,亦可前來互換在小妖山居住修煉的資格。”
不但僅是它強大,還因為對方會吃妖!
二來一個比本身弱不了太多的存在跟本身相距極近,任誰都有種危急感,恐怕對方冷不丁偷襲本身,鳩占鵲巢!
這是洪荒億萬年來源來冇有人開過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