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這個丫頭有意思[第4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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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張雄圖宣佈退堂,後日晚衙,也就是本案的第三堂再讀鞫。春大山和女兒依依惜彆,張五娘和李二則是被差役拖下去了。除了上麵要審的案子所觸及的當事人外,世人也意猶未儘的散了。他們把這聲官司當作平話先生的故事群情,想必不出三五天的時候,全部範陽縣都會傳遍:春家女上堂救父,小丫頭竄改乾坤的段子。
題外話:之前我覺得淹獄是一種科罰,像水牢甚麼的。成果查了一下,才明白淹獄是指長年關押疑犯,卻久久不問案子的行動。如許,關你十年八年都冇話說,不像當代法律,羈押超越一定時候,不備案就得開釋犯法懷疑人的。特此和大師申明。
他們都很年青,二十出頭的模樣,一個穿戴不起眼的淺顯衛士戎服,一個隻灰色的布衣斕衫,行事也儘量低調,但仍然袒護不住骨子裡披收回的光彩。所謂居移氣,養移體,那是屬於權貴後輩的氣質,並且毫不是淺顯權貴。
這個案子,她是贏了,乃至小九哥固然緊趕慢趕,又帶了幾個證人返來,她卻已經不需求了。而張雄圖就算再胡塗,也不會再判處春大山有罪。頂多,再關押個一天,到第三堂時例行公事,給她找的證人做了筆錄,然後讀鞫宣判。可究竟上,她感受這件事還冇有完。起碼,留下了不潔淨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