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龍鳳呈祥[第1頁/共4頁]
馬呈呈就斜了我一眼,說我隻會貧嘴。
鄉村的黌舍操場是地盤,圍牆角落長著一圈草,有一次我在圍牆邊發明瞭一條蛇,這條蛇不如何長,約莫一米,不粗,身上土綠色打底,黃色斑紋,蛇沿著牆根往前遊。
記得當時我媽才生了馬呈呈,生了孩子多大喪事啊,隨之而來的困難就是起名字。
當然,這也就是一種鄉村裡有點科學色采的說法。放到現在,按照我小我的猜想,所謂的蛇比高就是蛇直起家子,擺出來了進犯人的架式,蛇如果有了進犯的架式是不會等閒罷休的,除非它從對方身上發覺到了威脅。
我這一輩,排行是宸,在我還冇出世的時候名字就已經被定了下來,我叫馬宸龍。馬呈呈是女孩,不講排行,以是她能夠直接叫馬呈呈。
說得精確一點,是阿誰暑假經曆的統統。
隻不過,我向來都冇成心識到,我人生的分水嶺,並不但僅來源於高考。
以是怪不得總有人說植物的直覺常常比人類要靈敏,我也是長大以後才曉得一些小時候冇有重視到的事。
厥後長大了,想起來小時候的事,我就特彆附和馬呈呈的說法,因為我發明本身不止貧嘴,還缺心眼。
我這嘴也是真欠,小時候冇少挨馬呈呈的打,她就比我大一歲,但是小時候長得比我快,當時候我打也打不過,嘴還欠得不可。
我們那方言把馬蜂叫葫蘆包,馬蜂這玩意夠狠,能夠現在大多數人就曉得蜜蜂,馬蜂個頭比蜜蜂大上快兩倍,飛的時候就像個小直升機,並且蜇人的本領一絕,那尾巴針毒可不是鬨著玩的,有的大小夥子挨蜇挨多了,人說冇就冇也就是個把月的事。
她用肩膀頂住了我的屁股。
趴在路邊的草叢裡,我倆齊齊鬆了一口氣。從大馬路歸去的速率公然快,天還冇黑完我們就回了家。
厥後開端讀書,家裡為了供應給我們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舉家搬去了小縣城。
那破腚當然不能給蛇咬,屁股捱上一口很多疼。
聽我媽說了她起名的設法我當時有點奇特,你說按這麼起,馬呈呈如何就不叫鳳呢?龍鳳呈祥,有龍如何就冇鳳,我媽就給我賞個白眼,她說那如果叫馬鳳,這名字能聽麼。我一聽有點不對勁,趕緊問她如何回事,我媽持續解釋,那葫蘆包不就是馬蜂?
是馬呈呈。
這道決定我人生走向的分水嶺,恰是我高三那年的暑假。
我嚇得愣是冇敢動,就如許直勾勾地和蛇對視,但是卻感受這蛇看著看著彷彿就看馬呈呈去了,我還在本身揣摩這蛇是不是有點鬥雞眼,麵前的對峙又產生了竄改,蛇俄然低下了身子,持續沿著牆根往前遊。
那麼題目來了,兩個半大的小破孩,能給這條蛇甚麼威脅?更何況厥後回想起來,再如何看,這條蛇都是看到馬呈呈以後才放棄進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