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5)[第3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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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首要,你必須確認一下。你需求確認見到的鐘誌強的時候,以及他分開的時候。這個乾係案件的性子。”差人道。
鐘誌強的扣問筆錄有十幾次,好幾次都是前後衝突的,反幾次複的承認否定殺人,對於殺人的時候,器具都是衝突的,但是,法院認定的是與法醫相合適的那一次,石頭打了頭部……
陳靜梅比本身春秋還要大一些,朋友圈都是她敬愛的女兒,又有甚麼需求她去多說?
如果有一小我,穿戴和鐘誌強一樣的衣服,八點半呈現在小樹林,是甚麼樣的環境?
“我不管你如何想,如何看,如果你如果多說了,我也不會客氣的。”陳咬著嘴唇,說的艱钜。
趙雯一語雙關。
“錯的不是你,你不必驚駭。你曉得我在說甚麼……我但願能夠幫忙你的。”
但是,張元有完美的不在場的記錄。事發一個小時擺佈,他纔是上高速從承德豐寧地區回到北京。一起乘車的有他的朋友。駕駛的車是他的車,那兩輛車的五環免費單顯現,他是早上九點半進入五方橋的。而當時,林曉娜已經遇害。
“那我想想,哦,確認,對了,我當時買了一塊新的腕錶,正對勁洋洋的,大抵也就是八點半多一點?”羅蘇和道。
“感謝您啊,法院電子化辦公是把之前的卷都給掃描了嗎?這十幾年的捲了都有電子版。”杜蘅不由得獵奇,問道。
一張DVD的光盤,掃描了十幾卷,3個多G的質料,杜蘅看的直翻白眼。
屍身查驗陳述書,案發明場照片,都能夠看出來受害者林曉娜確切是遭到了侵犯,屍身檢測陳述更是清楚的描述了他被強姦。但是,冇有檢測出DNA,並且也冇有提取到有代價的指紋,乃至,冇有提取到鐘誌強的指紋。對於辯白狀師當時對此事的思疑,查察官的辯白是,因為曉娜的母親以及當時救治的人的挪動,拂去了鐘誌強的指紋。這類“猜想”,竟然被認定了。
“是八點半之前,還是以後?”
“你再肯定一下,回想一下……”差人詰問。
“這個案子,看來真是存疑的。當年承辦的差人,法官和查察官怕都是冇如何有底兒,現在也的確有民氣裡掛念著這事兒,不但是趙芬放不下……不過,鞭策再審更困難倒是真的。不過,你既然挑選去做了,我老是會幫你的……”範錦華道。“我一會兒去二中院開庭,你把車開歸去吧……算是幫我,我打車去二中院,那地兒不太好泊車……”
“張元說,如果他如果得不到林曉娜的放心,誰都彆想獲得。張元是這一帶馳名的地痞,小痞子的。很能夠林曉娜是被他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