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滅魔法令》[第2頁/共3頁]
這條法律的意義,在於能夠變更辛德萊爾境內的那些冒險者、雇傭兵們,自發的去對於惡魔。
當時候走到三月中旬的時候,《辛德萊爾全境流民招募法律》和《滅邪術律》就已經閃現出了相稱傑出的結果了。
戴恩也曾經當過一段時候的傭兵和冒險者,深知這些傢夥的脾氣。歸正他們是為錢賣力的,用高額的賞金刺激他們去獵殺惡魔,戴恩一點也不思疑會不會有人去。
兩條法律的公佈,是戴恩對管理辛德萊爾全境的兩記重拳。並且,他信賴這兩條法律的結果不會差。
並且,這個金幣的嘉獎數字,是不低的。
彆的,另有《滅邪術律》。
傭兵和冒險者的質量整齊不齊,大多數都是一些殘餘或者老油條,將他們堆積起來當作軍隊來利用,並不靠譜,他們貧乏正規軍的作戰意誌,貧乏規律性,脾氣無私,常常不聽號令,不是很好的兵員。
這條滅邪術律的核心內容,首要也就是一點――以狂狼總督的名義,向辛德萊爾全境建議通緝令,任何人,隻要拿著惡魔的頭顱,到南境的任何一個有行政單位的處所,都能夠遵循惡魔的品級獲得呼應的金幣嘉獎!
但人總要活下去。
在高額的賞金之下,冇事理冇人去!
這些雇傭兵和冒險者們的鼻子但是靈敏得很,哪怕是大戰當中,他們也能夠想到儲存本身的體例。並且,他們也不會閒的冇事兒去參與到戰役當中――除非有人花了大代價雇傭了他們。
之前,戴恩冇有公佈如許的法律,是因為冇錢。大量的流民如果湧入南境的話,在他們安寧下來之前、締造出充足的代價之前,是需求本地當局破鈔大量的款項去安設的。
不過現在不怕了,他有錢了。
彆的,滅邪術律的結果還不錯。半個月的時候,戴恩的領地就收到了超越五百顆惡魔的頭顱。遵循這個效力來看的話,搞不好有個半年到一年的時候,都不消戴恩本身調派軍隊去脫手,僅僅依托這些傭兵和冒險者,就能夠將境內的那些狼藉的惡魔給清理潔淨了。
出動軍隊去剿滅,效果比較普通。大步隊行動會很華侈,並且難以剿滅潔淨;小範圍的步隊行動,碰上了單體戰力比較強的惡魔的調集,又輕易碰上傷害。
但是,如果能夠給人一線但願的話,誰又情願真的出錯進無底深淵當中呢?
辛德瑞拉和迷亂城的惡魔,毫無疑問,想要剿滅那就非得戴恩策動軍隊才氣夠辦獲得。但這些遊散的惡魔則分歧。
但是,如果是以小隊範圍停止行動,乾一些圍獵、以及其他的偷雞摸狗的事情,那正規軍能夠還就真的不如精於此道的傭兵和冒險者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