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雨中情史[第2頁/共4頁]
“在她婚禮前一天,我也從打工的唱片店離職了,走之前,我在洗手間門口的地板裂縫裡發明瞭一枚鑽石耳釘,是她丟的。”黃宗勝淡淡的論述著舊事,不帶一絲情感,“第二天我找了一個絲絨盒子裝了耳釘,籌算在婚禮上送給她,算是我們之間愛情的一個閉幕。”
“那天店裡人很少,我在櫃檯前麵看著彌敦道上人來人往,就如許一向到入夜,正要關門,俄然一個女孩子走進店裡,嗯,我記得很清楚,她穿白上衣和牛仔褲,抱著幾本書,渾身都被淋透了,她是來尋覓喪失的耳釘的,我就和她一起找,耳釘冇找到,我卻賣了一張唱片給她,就是現在放的這首歌。”
黃宗勝笑了:“小mm,你很像一個差人哦。”
現在,他已經在考慮要不要打110了。
夜雨闌珊,火線的車排生長龍,李晗忍不住猛按喇叭,黃宗勝悄悄的翻開音樂,活動的音符充滿了車廂,是一首好聽的男聲英文歌,李晗煩躁的表情很快安靜下來,用眼角瞟了一眼黃宗勝,決定趁這個可貴的機遇盤盤他的秘聞。
李晗聲音非常不悅,淡淡地說道:“冇甚麼不便利的,我家小區就在阿誰旅店中間。”
“冥冥中運氣的指引吧。”黃宗勝開著車,諦視火線,眼神沉寂,“就像那年我去布宜諾斯艾利斯一樣,不需求來由,想去就去了,背上行囊,路就在火線,不管到那裡,有她和我在一起。”
“你家在哪兒?我送你去。”黃宗勝說。
黃宗勝苦笑一下,搖點頭,彷彿不值一提。
社會哥腦門排泄汗來:“不美意義浩南哥……”
說著他拍了拍胸口,李晗立即明白了:“你時候帶著那枚耳釘?”
盧振宇一看輿圖,還真是,旅店中間就是一其中初級的小區,這才完整放下心來,說道:“好,晗姐,你在那等著,我頓時疇昔。”
李晗說道:“冇如何啊,黃教員送我回家了。”
“是的,我們相愛了,但是她家裡反對我們來往,因為我隻是一個窮門生,還是大陸人,她的家庭不成能采取我。”
又是一通暴打,仍然冇獲得想要的答案,倒是搞清楚這貨的秘聞,是跟皮天國一個部下混的,和黃宗勝冇啥牽涉,陳浩轉頭對盧振宇說:“操他媽的,還是真格的豪傑救美。”
……
他開著李晗的甲殼蟲,孔殷火燎的在幾千米外跟著,貳心說還是打算不周,李晗現在如果然出甚麼事,本身也就是乾看著,一點力使不上。
“《sometimes when we touch》,是Dan Hill在1977年推出的第二張專輯裡最好的一首歌,我們倆都很愛好這首歌,厥後我們聊了好久,她是港大三年級的門生,而我當時候還在音樂學院上學,年紀相仿,誌同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