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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又多了一個兒子,我很妒忌,為了宣誓主權,我決定了――這兩天,我都要跟娘睡!
我花了五百字描述我傾城傾國的容顏,點竄至完美,才接著這茬往下寫。
思及至此,我俄然想到了一個絕妙的點子,第二本話本的題材有了!
“行吧。”我對新婚之事也很獵奇,經常想到就心癢難耐。但比較是未知的事,說不驚駭也是假。
我俄然有些慚愧,本來我們母女倆的拯救仇人就是江尋。我一向不知,還總錯怪他,實在不該。
話本裡,我將江尋塑形成翩翩公子,家道貧寒,為了與我結婚,昂揚向上,終究高中狀元,封侯拜相。有多少官家大人慾將令媛塞給他,他一一回絕,就喜好貌美如花的我。終究,他得償所願,娶到了我,開端冇羞冇臊的婚後日子。
“君子一言,快馬一鞭。”
我寫得太當真忘我,身後俄然傳來一句陰沉森的話:“我不像是那等為了女子,當街下跪的人,何況,我即便溫飽交煎,也毫不會與犬類爭食。”
江尋沉默了足足有一刻鐘,耳根閃現可疑的紅暈,答我:“今後不要這般說話,那部位等閒是不能說的。”
啊?爹?我父皇冇死啊?難不成,亡了個假國?
“我救了她一命,冇祭成。”
“啊?”這大抵是我和江尋結婚後聽到的第一個好動靜,我結結巴巴道,“母後不是被祭旗了嗎?”
半晌,江尋語氣不善,喊了一聲:“娘……”
我一個激靈,覺悟過來,還是搖點頭:“不見不見。”
江尋看我一眼,不懷美意道:“甚麼要求都行?”
就在母後要欣然接管之際,江尋俄然衝上來,把我拽到身後,對母後說:“娘如果不想拖累我和阿朝,還是回宮祭旗吧?雖狠心一些,但為了後輩的出息著想,不失為一樁美事。每年忌辰,我定擺酒宴祭奠您。”
這聲音,好似江尋。
夜裡,江尋給我披上一身厚重的大氅,帶我冒雪騎馬到一間山郊小樓。
我見好就收,將話本裡的“犬類”改成“乞兒”,想來會妥當一些,畢竟和人合作而非狗。
我甚對勁,合上了話本。
隻是這輩分彷彿有點亂,我娘成了江尋娘,而我娘本來就是江尋娘。
我很惜命,求生欲很強。
我籌算以本身餬口寫一本自傳體,曬曬甜美日子,半真半假,似真似假,讀者群目標是和我一樣已婚的良家婦女。
“她還活著。”
我還冇說完,就被江尋捂住了嘴,拖到屋內。
如果為本身寫一本話本,估計能夠取名為《前朝公主絕地求生記》,自傳體,揭穿宮闈辛秘,此番,定能大賣。
好乖乖,本來我和江尋還是青梅竹馬啊?難怪我一見他便有種密切感,一見仍舊!
他撩了撩袍,風輕雲淡道:“夫人這不是已經以身相許了嗎?難不成,之前的都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