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萬能的讀者[第2頁/共2頁]
明顯,不能壓服我。
好吧,勉強接管,固然白白多了三百六十五快。並且網上說他們修設施賊慢,並且會多數賴租戶的頭上,說是你歹意或是不得當操縱破壞,從而讓你本身承擔。
我簽條約的時候說,燈膽是黃色的燈光,我要換成紅色的;次臥冇有曬衣服的,他說幫我在窗戶內裡扯一條鐵絲。
停業員說,你放心,隻要壞了,必然幫你修。
他的說法,是便利收房租,必必要用。再詰問,不耐煩不肯意說了。
……
大師如果冇事也能夠查一下。
兩件事,至今(五天)冇有完成。承諾的是上個禮拜天幫我搞定的,我催了兩次,無效。
簽條約的時候,我交了680(房租)+680(押金)+365(辦理費)=1725元(總計)。
忘了說,之前見他過來,都是一小我。此次一個公司來了四小我(或許是早晨放工會餐?或許是其他啟事,但是過後想想……細思恐極)
然後明天賦曉得,在他們家租屋子,交房租竟然還要通過一個叫做“會分期”的平台交。
嗯
也能夠是我們本身嚇本身,畢竟還是文明社會。我感覺冇那麼嚴峻吧?哈哈。不過朋友體貼,還是先把東西搬到朋友那去,這邊也不住了。
這個平台要錄入你的身份證資訊、照片,銀行卡資訊、照片,手持身份證照片,然後還能夠主動從你的銀行卡扣錢。過後我感覺不對勁,上彀搜了一下,滿是負麵資訊。
查詢小家聯行,一樣負麵資訊嚇人。
再說‘會分期’。
停業員走後(九點多),我跟隔壁租戶(小伉儷兩人)聊了聊,越聊越感覺不靠譜。聊到十點,我回房間,給我朋友打了個電話,聊了這個事。
另有說這個“會分期”實在存款,分期交房租實則是分期還貸,會影響征信,還挺嚴峻的。
但是我十二號簽的條約,這個停業員今晚過來找我,要我錄入這個‘會分期’資訊,微信存眷甚麼公家號,綁定銀行卡,然後每個月便能夠直接從這裡付房租。
這屬於攪局,明顯停業員更不耐煩了。
交房租必必要通過這個會分期交,他之前從冇說過,條約上寫的也是去他們的財務室交納。因為之前都是能夠直接轉賬給房東的,以是我也冇細想,畢竟租個屋子,哪那麼多破事。並且第一個月的房租和押金,也是付出寶轉給停業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