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各懷鬼胎[第2頁/共4頁]
以後產生的事情出人所料,遵循普通的邏輯,你都打了人家,還攻占了人家的炮台,拆了人家的大炮,根基上這買賣也就黃了。可英國人不是,葡萄牙人居中說和,他們將大炮還給了廣州處所當局,接著就派了兩小我去廣州要求貿易。
以是他要求科林占據左營,並且守住這裡,守住這座都會總比一向在船上被對方進犯要輕易的多。一旦能夠守住左營,本地官府發明攻不下這裡以後,他們就會想其他體例。以滿清官員的尿性,必定會挑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乃至會派人來聯絡他們,補償他們的喪失,以後放他們走。東印度公司在中國的貿易舊事中,就多次呈現過這類環境。當洋人欠下十三行販子的錢後,清當局常常會壓迫販子,不予究查。而如果十三行欠了洋人的錢,洋人跑到衙門一鬨,行商乃至有能夠被官府抄家。
占據左營後,大師並冇有閒著。
那是1635年,也就是明朝時的事兒。當時東方貿易把握在海上馬車伕荷蘭人手裡,台灣都還是荷蘭人的殖民地呢。那年,為了突破荷蘭的把持,英王查理一世任命威德爾上尉為批示官,帶領6艘船艦前來中國。
可對周琅來講,與其讓中國替印度分擔英國的壓力,還不如讓三哥先本身撐著,當然三哥支撐的這段時候,可不是為了像汗青上那樣讓清當局苟延殘喘的,而是周琅用來生長本身的力量,在中國站穩腳根的。
這還是一百多年前英國甲士的風格,而科林但是一百多年後,英國已經模糊有天下帝國姿勢期間的軍官,威德爾一向是在挑釁,科林倒是平白被滿清的軍隊偷襲,可威德爾被廣州官府回絕貿易以後,是燒殺劫掠泄憤,科林在被偷襲以後,反而一再的反對攻占左營。
以後威德爾的做法,非常具有海盜精力。他在虎門地區放火燒燬了三艘中國帆船,焚燬一個市鎮,掠取30頭豬。又攻占並炸燬虎門亞娘鞋炮台,焚燬了大帆船一艘。
到時候鳳山縣打不下左營城,勢需求跟周琅聯絡,周琅便能夠擺明一副左營把總偷襲在前,本身防衛在後的公理姿勢,要求對方補償。即便最後本地官府不會賠錢,也為修船爭奪了時候。
有備無患,占有無益陣勢,總比被仇敵占有的好,這在軍事上如何都講得通。
一向到周琅表示說,占據左營不是為了跟本地官府對抗,而是為了安然的維修商船,船修好後頓時分開,科林才承諾采納此次軍事行動。
科林要為左營的戍守停止籌辦,按照這裡的地理特性,仇敵要麼從北,要麼從南,是以左營南北兩座山頭就顯得相稱首要,幸虧清軍之以是看重這裡,就是看重這裡的天時,是以這兩座山頭上,都另有一些修建,比如龜山下就有觀音亭等,山上另有燒燬的虎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