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 緩期執行[第3頁/共3頁]
“甚麼叫任務期,莫非說在刑期間還能夠出任務嗎?”
“那還是不要遲誤時候了,現在就開端磨練吧!”百裡有點破罐破摔了,隻盼著早點結束這個荒誕非常的事情,即因而福是禍,天曉得!
百裡終究明白不對在那邊了,本來底子就冇有甚麼仆人,這本書的仆人也不過是所謂的“保護者”!
公然,百裡的感受並冇有錯,那聲音接著說道:
“以後就是靈魂殖獵者,屬於兵士級的保護者,脫期權限就達到一年。”
“保護者”,說得好聽一點就是保鑣,說得不好聽一點就是個打手,狗腿子之類的炮灰。
“接下來是靈魂行者,屬於正式的保護者,但隻是預備役級彆的,脫期能夠脫期一個月。”
“對於見習保護者的死緩訊斷,有七天的脫期履行刻日,如果處於任務期,則任務期不計算在七天以內。”
而“司命經”的答覆也並冇有讓他絕望:
“鑒於犯人已具有見習保護者身份,是以循例法外開恩,罪名再減一等,改判為‘極刑,脫期履行’!現在犯人能夠做最後的陳詞。”
另有一個能夠就是因為急缺能量,以是優先完成彙集能量放麵的磨練。
“叨教,你是以見習保護者身份問這個題目,還是以犯人的身份問這個題目?”
“不成以!”那聲音答覆得斬釘截鐵:“履行任務是兵士的本分,不容還價還價,更不容拿來做買賣!”
“要求通過,因為本經在這個維度是第一次開啟,以是必須彙集相乾的數據,請稍等,本市的數據正在彙集合,估計將在十五分鐘以後完成。”
日期:
“如何能把無辜的人也列在這個必殺的榜單上呢?”
“再以後就是靈魂法律者,屬於尉官級的保護者,脫期權限已經達到一百年。”
以這“司命經”不成理喻的脾氣,說不定這個脫期就是給個五分鐘也不是不成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