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逃人案始末[第1頁/共4頁]
周楠打量著花廳中的景象,卻見內裡的安排甚是清雅,另有一架子書。
但是,有梅家這麼個大仇敵在,本身要想過安然日子卻難。換誰是梅老頭,都會欲除他周楠為後快。
在寡居的這些年中,素姐倒是遵循婦道,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侍營私婆,儘到了一個兒媳婦的本分。但是,就在四天前,素姐在後院洗衣裳的時候俄然不見了,估計是上了路過的船隻逃竄了。
周楠見狀色變,心叫一聲:要好事。
拿了周楠的帖子,那下人進院不半晌就轉來講仆人家有請大哥進花廳吃茶說話。
在封建社會,丫環和奴婢對仆人家是絕對的人身憑藉乾係,當初賣身到主家的時候都簽了賣身契,屬於仆人的私產。如果做錯了事,任打任罵,隻要不出性命,也冇有人管。
聽到阿誰書吏提及這事的時候,周楠心中還不覺得然,乃至笑主家傻:案子是那麼好報的,屁大一點事也請衙門幫手,嫌手頭的錢多冇處所燒包?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出去。這案子如果破了,衙役辦案的茶水、鞋襪你總得出吧?縣丞那邊也少不得給一份,算下來三五兩銀子跑不脫。而以現在的人市場的人丁代價計算,一個淺顯丫環也就二三兩銀子罷了。殺頭買賣有人做,虧蝕買賣可乾不得。難不成,逃竄的這個女子生得國色天香,仆人家非要得之而後快?
這是一本話本小說,寫得不錯,一讀倒是得趣。
抱定了這個重視,周楠領了歸縣城的號令,又去了快班和幾個同僚見麵。他在宿世本是小我情練達之人,聊了一氣,倒和大師相處和諧。案子的事情且放下,本身明天來縣衙報到,起首得安設下來,把吃住都處理了。
按說一個公子哥兒娶一個教坊司的女子為妻好象不太合適,不過,素姐當年年紀小,尚未破身。並且,人家好歹也是官宦後代,身份也算過得去。世人對她甚是憐憫,梅家娶了這麼一個女子不但不感覺丟人,乃至還麵上有光。
此人究竟長甚麼模樣本身都不曉得,還如何找?
進得花廳,梅員外還冇有到。但下人極是恭敬,又逢上茶水和點心,連連抱愧,說員外正在梳洗,煩請稍侯半晌。
書吏麵上帶著諷刺的神情:“我們安東縣還能有幾個梅家,梅家兒媳婦素姐就是當年你失手打死的梅至公子的遺孀。周楠,你說梅家你去得還是去不得?”
周楠點點頭:“要想查出此案,還是要問問當事人才穩妥。不然光憑這幾頁紙,我又能曉得甚麼。就算那素姐站在我麵前我也認不出來,要如何去找?”
在這個期間,過裡要通關文憑,住店要路引。冇有有相乾的手續,像這類逃人凡是走不過百裡就會被人抓住。對於這一點,曾經流亡萬裡的周楠實在是太清楚了,按說這案子也冇有甚麼好擔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