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9章 交通事故(2)[第2頁/共4頁]
就在這時,一輛廣本轎車飛速向他駛來,刹時撞上張洋,張洋被廣本車撞飛起來,然後跌到路上,打了幾個滾,才停止不動。廣本車也停下來,車主丁群下車檢察環境。
他從速下車,跑到路邊去看阿誰女人,隻見她躺在地上痛苦地嗟歎著,額頭上的血不斷地往外流。張洋惶恐失措,從速取出電話打120和110電話,他邊打電話邊往路中間走去,完整忘了他已經走過馬路的中線,冇成心識到傷害正悄悄靠近他。
“當時你如何冇有瞥見路中間站著張洋呢?”
“但是你有10年的駕齡,有雨有霧的氣候,時速不能超越60千米,這是對你本身的安然賣力,也是對彆人安然的賣力。”
“事發路段限速為90千米,我並冇有超速埃”他有點不悅。
“不必然,起碼十幾次,向曉陽是一個標緻的女孩,我為了靠近她,常常有事冇事往她店裡跑,她固然冇有對我追她表示甚麼,但是我必定她也喜好我,以是我放工後,帶著一箱寶格麗香水去她那邊,籌辦和她一起吃晚餐,這吃不成了。”
這起車禍主如果由張洋形成的,張洋需負首要任務,林立花不需負任務,丁群因為車速過快,撞死張洋,應當負主要任務……
2017年9月25日18:41,張洋駕駛東風雪鐵龍小轎車(車商標為:江AB2861)在107縣道往郊區方向行駛,時速為80千米,行至下梅路段時,瞥見前麵林立花的電動車俄然刹車,因為張洋的車速過快,雨天路滑,刹車不及,把林立花的電動車撞倒在地,林立花被撞到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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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路交通變亂任務認定書,第04631號。
當晚,寧夏天和同事對丁群停止了扣問,並做了詳細的筆錄。
“好吧,現在已經快12點了,今晚你先歸去,等待我們的變亂鑒定成果,你放心,我們會秉公法律的。”寧夏天站起來,送丁群走出交警隊的扣問室。
“我和朋友運營一家扮裝品公司,主營國表裡各大的品牌的香水,公司地點位於天香大廈1202室,我隻占公司10%的股分,是批發部的經理。”丁群安靜地答覆。
“一個月要去幾次?”
丁群中等偏瘦的身材,皮膚稍白,五官並欠都雅,但是眼睛非常有神,上身穿戴一紅色T恤,下身穿戴一件米色西褲,看上去是個奪目無能的人。他出世於1988年6月1日,朋友喜好叫他兒童節,本年29歲了,還冇有結婚。住在江南大道145號的華東小區,和父母住在一起。
這時雨下得更大了,霧氣也更濃,風愣住了,以是,濃霧化不開,齊聚在都會上空。丁群跑出交警隊大門,站在屋簷下躲雨,同時取脫手機,用滴滴打車約車,一會兒,一輛私家車來把他接走了,他消逝在茫茫的雨霧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