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再現骸骨(11)[第2頁/共3頁]
“他們叫我兒子和兒媳把鑽石帶上,一起逃脫,因為他們偷到鑽石以後,把十二顆鑽石分紅四份,每人三顆,各自帶在身上,我兒子和兒媳對他們說已經把鑽石帶在身上了,他們也瞥見我兒子和兒媳把鑽石裝入口袋裡,但是,他倆說要寫一張留言給我和老伴時,倆人來到地窖,把鑽石吞到肚子裡。
“顛末幾個月的苦思冥想,我終究想出一個彆例:如果我兒子和兒媳被殺,兩個悍賊能夠會改頭換麵,重新回到長江市餬口,比如整容和改換身份,你們是差人,明白差人步隊也有害群之馬,給他們幾萬元,改換戶籍不是難事。何況20年前的差人做事並不非常標準。
“本來,他們要從明村徒步逃往西岩市,然後再逃往雲南,籌辦把鑽石帶到泰國出售,那麼,他們就要顛末明皇穀,這都在冇有偷走鑽石之前,他們就設想好的,因為隻要我兒子和兒媳能翻開藏鑽石的防盜玻璃櫃,以是,必須和我兒子和兒媳分鑽石。
“就如許,我等了一年又一年,成果望穿秋水,不見他倆回家,我隻好含辛茹苦地把俊兒扶養長大,讓他上最好的大學,過最好的日子,但是,我和我老伴始終冇法放下兒子和兒媳失落的實際,日子在陰霾滿布中度過。
“終究,他想到獨一能翻身的就是找到彆的六顆鑽石,他們判定鑽石必定是藏在我家的某個處所,是以,他們雇了一個開鎖妙手,由池野帶他來我家裡找了三次,成果也冇有找到鑽石。
“池野和何文東,不,當時他們必定不是名叫這個名字,是他們把鑽石賣掉以後,在泰國整容再潛回長江市,用錢打通戶籍警和所長,用池野和何文東之名,上了戶口。戶籍警建議他倆去買屋子,因為隻要在長江買屋子,就能上戶口。他倆把六顆鑽石賣了60萬美金,相稱於當時的600萬群眾幣。
“2000年我55歲,退休了,除了讀書和蒔花以外,幾近統統的時候都想著報仇,我每天起床第一件就是在神龕前禱告讓我早日報得大仇,然後上天國和老伴相聚。
(本章完)
“他倆各自拿出10美金,在郊區買了最好的屋子,池野把剩下的20萬美金拿去放高利貸。何文東則拿去辦房地產公司,成果何文東的買賣越來越昌隆,而池野因為曉得賄賂官員,也掙得盆滿缽滿。
“隻要肯出高價把屋子買下的人必然是殛斃我兒子和兒媳的凶手,或者是此中之一,我一向盼望著有人能早日來買我的屋子,但是十幾年疇昔了,冇有任何人看上。
“20年前,何文東是池野的老邁,池野是何文東最得力的助手,他們早已把我兒子和兒媳拉下水,籌辦大乾一場,成果我那冇有腦筋的兒子和兒媳,和他們一拍即合,向來冇有想到會把本身推動萬劫不複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