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泣血複仇者(5)[第3頁/共3頁]
“上班?你們冇把罪犯抓獲,我不會歸去上班!”
曾帆開了15年車,他是在軍隊學會駕駛,到現在已經有18年的駕齡,向來冇出過甚麼嚴峻變亂,為甚麼此次會失手呢?會不會喝酒了?或者冇睡好?從而形成他精力恍忽出變亂?
“出車禍找我們乾嗎?不是有你們交警嗎?”江一明問。
“我……我叫二賴子,哦,不,不,我叫袁建安,家住江北大道藝苑小區4幢302號房,本年38歲,仳離了,孩子跟老婆走了,初中畢業,下崗五年……”
第二天上班,江一明向羅進要屍檢陳述,羅進說:“冇有。”
冇想到金副市長俄然大聲詰責:“時候?甚麼是時候?一個月半年還是一年?你們是給本身留時候還是給罪犯留時候?如果一向抓不到罪犯,我一個堂堂副市長就永久要在差人的保衛下事情嗎?”
王複仇已經把保險箱扔了,把錢裝在一個玄色的塑料袋裡,吳江把錢數了數,恰好100萬,分文很多。他們把王複仇押回刑警隊,對王複仇展開審判,由江一明和吳江主審,左麗做筆錄。
“好了,江隊,忽悠你一下,出來了,通過對曾帆屍檢,成果證明他的體內冇任何化學物質,酒精含量極少,底子不會形成對人體的傷害。”羅進笑著說。
統統的猜想都是徒然的,統統都要等調查以後才氣做出結論,江一明叫人把屍身運回刑警隊,停止屍檢。
“我們在保險箱裡安裝了定位器。”
“這是你說的,我可不敢胡說八道。嗯,有一點,曾帆的瞳孔比普通死者放大了1毫米擺佈,表白他死前的一刹時曾接受過強光刺激,他的眉毛也曲折了,有一些還被燒焦。”
“你當然不是王複仇,王複仇是你的化名,想迴避殺人罪嗎?不成能!”
第七節周到庇護市長
“在乾彆的事。”
“這是一起純粹的交通變亂?”
江一明不想辯駁,他說:“要不我們明天送您回市當局上班?”
“我和老婆仳離後,內心很煩,就常常去打賭,本年我輸了40多萬,放高利貸的坤哥逼著我還錢,要不就要砍斷我的手,我想破腦袋瓜想如何撈錢,前天報紙上看到說有人要殺金市長,我就想乘這個機遇撈一把,冇想到被你們抓個正著……”
“甚麼來由?”
“死者的家眷一口咬定是報酬的行刺,並指名道姓要1號重案組呈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