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泣血複仇者(3)[第3頁/共3頁]
“好,我和你一起去見金市長。”
“冇有。”
我就是行刺你們楊副局長的那小我,按你們的說法就是凶手或者罪犯,我下一個目標是長江市的金副市長,他犯了叛變故國的滔天罪過,國法卻拿他冇有一點體例,為了蔓延公理,本人決定替天行道,在一個禮拜內將送他上西天,到時請你們代他收屍。
“我是幫人買的。”本來那天歡歡顛末阿蘭的店鋪時,被一個坐在輪椅上的殘疾人叫住,殘疾人說要買一張手機卡,但阿蘭的店鋪有三個台階,他上不去,他叫歡歡幫手買,歡歡很歡暢能為殘疾人做事,就幫他買了一張卡,那人要歡歡給20元,歡歡不肯要,殘疾人很高興地推著輪椅走了。
阿蘭和小美坐了下來,一個雙手緊抓頭髮,一個皺著眉頭苦思冥想,俄然阿蘭抬開端來講:“對了,是一個女中門生,當時我叫她選號,她說不要選,因為好的號碼要選號費,因而她就買了尾數帶4字的號。”
“嚴歡歡。”
“彆,彆,大哥,如果帶我們走,我們就冇飯吃,我媽媽還等我寄人為回家看病呢。”小美帶著哭腔說,左麗斜了吳江一眼:看你把兩個小女人嚇成甚麼了?吳江想了想說:“不帶你倆也能夠,但你倆要幫我們想想那天是誰來買這卡號。”
“嗯,國字臉,有點像黃曉明,40多歲,看模樣很結實,可惜殘疾了。”
“如果你們瞥見她還能認出她嗎?”
“這恰是我們想曉得的,楊局從警20多年,不免獲咎很多罪犯,要從獲咎的人群裡找線索,如同大海撈針。我們從阿誰奧秘電話和鞋印上開端,我們提取的鞋印是43碼的耐克鞋,凶手在180厘米到182厘米之間,體嚴峻約75公斤,我想這類人不難找。”江一明說。
“我不記得了。”
阿誰打給楊副局長的陌生電話是一張不記名的神州行卡,卡號為:15801001234,通過挪動公司查了這個電話的通訊記錄,這張卡隻打過一次電話,就是5月12日早晨8.02分打給楊副局長的那一次,這張卡是江北區七一橋的挪動電話網點售出的。他們來到七一橋網點,歡迎他們的是兩個年青的辦事員,一個叫阿蘭,一個叫小美,阿蘭翻開了售卡記錄,對他們說:“這個卡號前兩個月就已經出售了,也就是3月14日那天。”
但王局長內心非常不安,如果金副市長在公安局的周到庇護下被殛斃了,結果不堪假想,他這個局長恐怕也當到頭了。
“甚麼來由?”
“我同意你的觀點,你們要如何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