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錢被偷了[第3頁/共4頁]
韓楓不忍再看,說完拔腿就跑。
錢,丟,了!
重活一回,乾啥?升官發財啥的冇得說,要緊的三件大事必須得做。
兩個字,真窮!
為甚麼在營職就改行回處所開端混日子……啟事不提了。
“你――”這纔想起來,十七歲的兒子能去想甚麼體例,但是看著跑遠的兒子,韓立國的腦筋懊悔的一片慘白。
韓楓乃至看著四周這些熟諳而又陌生的氣象非常的親熱起來。
一個字,窮!
一九九二年塞外邊城紅鬆市某縣城的寒冬。
七天前的一場高燒,韓楓醒來發明統統都回到了疇前。用了整一天的時候才適應了現在的、新的又是舊的身份――二十六年前、十七歲上高三的本身。
“好冷。”
乾想乾的!
就一個字兒,冷。
韓楓從丟錢的事想起了金三爺。一九九六年之前這傢夥是馳名的東北大賊王,最放肆的時候傳聞和公安反扒隊叫板,連偷七天一百零八人,硬是冇被抓到證據。部下雲集了幾十個大小賊偷,南下北上偷遍了萬裡國土,和粵省江洋悍賊梅天九並稱南北雙雄。巧的是,一九九六年圍堵金三的案子,韓楓當時和武警軍隊一起出任務,上千人在雪原老林裡堵住了他,當時才曉得這赫赫馳名的傢夥竟然和本身同親分歧村兒,僅比本身大三歲,就是從這個金三角市場出身的,也就是說這兒是賊偷們的大本營。
玩想玩的!
賣歌?
九二年底的寧天縣金三角市場剛建起來不久,一個綜合的農貿批發零售市場土產日雜、鞋衣帽布、肉蛋糧菜應有儘有,可惜韓楓身上一角錢也冇有,而他曉得,前頭這看那看的父親褲子兜裡揣著著的二十塊錢,十五塊是用來買藥的,剩下的五塊纔是買些大米調劑炊事的,至於肉?
蹉跎了四十年,再尋不得人生的味道,不明白為甚麼失利,那才真是白活了上一世。
厥後考進了軍校,當了排長、參謀,最牛逼的時候還插手過總參範圍的大練習,和大首長握過手。
貧民的冷,是從骨頭向外的冷,韓楓深有體味。看著陰冷的天空,在心底謾罵著。實在,也不知是罵誰,起碼老天是不能罵,還得感激涕零。
哦,另有,跑步、射擊、擒拿搏鬥術、軍體拳、刺殺操、窺伺兵技術、四百米越野、射擊、打炮……寫質料、玩辦公室藝術搞三陪……
抓住父親的手,韓楓認識到,這是出了事情了!
吃想吃的!
“冇事,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