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見[第2頁/共3頁]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現在就能讓你心肝腎都疼。”
清歌算是侯明達熟諳的人中最聰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個黌舍讀書,但二人的乾係非常好,清歌還在海內的時候,他們常常一起玩兒,是鐵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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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多久,一杯如彩虹般殘暴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麵前,“嚐嚐,這是我比來剛學的,名字就叫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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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達衝著清歌笑笑,順手拿起調酒需求的東西,清歌一隻手支著下巴,漫不經心腸賞識著,嗯,行動非常之富麗,非常之炫酷,如果小女人見了必然喜好,隻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侯明達還說了甚麼,卻因酒吧裡太吵,清歌並冇有聽清。耳邊是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侯明達帶著清歌直接去了吧檯,不曉得跟調酒師說了甚麼,人家直接就放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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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鳳眼微眯,侯明達一臉等候地看著她,“如何樣?”
侯明達舒了一口氣,總算是讓她對勁了,“那我再給你嚐嚐彆的,是我最特長的。”說著,不等清歌迴應,就開端調酒。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清歌跟著或人出來,耳邊是他絮乾脆叨的話,臉上冇有涓滴的不耐煩,細心看,眼底還帶著些微的暖意,耳邊,侯明達還在說著,“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說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說趁著假期返來看看我們,大師都很想你,改天我組個局,一起出來聚聚,先說好,你可不準回絕。”
“來,嚐嚐,此次的味道應當對了。”思考間,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麵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此次的味道很不錯。”
猴子這個外號是清歌小時候給他取的,他們是幼兒園時的同桌,侯明達從小就長得肥大,加上頭髮枯黃,看著可不就像是一隻小猴子。
來這類酒吧的人中不乏販子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倒是淺顯的白領,脫下鬆散的事情服,換上各種熱辣的裝束,跟著打扮的變更,彷彿連脾氣都變了。那些白日看著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早晨或許就變成了“熱忱曠達”的禽獸。
清歌淡笑,“行,再給你一個表示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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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嚐了一口,皺眉,除了血腥瑪麗本身的又甜又鹹的口感以外,還多了些……酸味?可細心咀嚼,卻又帶著一絲乾澀,總之,味道非常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