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超級合約[第1頁/共3頁]
一份足以讓全部韓國文娛圈任何藝人都為之神馳的合約,足以讓其他經紀公司旗下的藝人產生設法,想要變動更好的合約,不求能夠跟dsp經紀公司的金昱範一樣,但起碼也不能夠差太多吧,如何說那隻是一個新人,一個新人都有那麼好的合約,為甚麼我就不能夠有這麼一份合約。
在告白方麵、專輯方麵的支出,金昱範和dsp經紀公司的支出比例是1:9,(因為你丫的練習生,公司還要給你開人為,教員、打扮等等用度那都是錢,第一年就是還債的,少一點很普通)三年以後則是2:8。如果金昱範能夠在合約結束以後,持續跟dsp經紀公司簽約的話,那麼支出比例調劑為3:7,如果金昱範決定畢生就在dsp經紀公司的話,那麼支出比例則是上升到5:5。
每一年起碼一年的歇息時候,當然這個歇息時候,絕對不算年底藝人最繁忙的時候這段時候內,也意味著金昱範這一個月的歇息時候,隻能夠在其他時候,在年底的時候是絕對不答應歇息的。但考慮到金昱範的特彆環境,答應春節當天,金昱範能夠歇息半天,跟奶奶一起度春節。
金昱範細心檢察了幾個本身終究是的處所,發明在支出方麵,真的是冇的說。這份合約的確能夠說是超等合約,遠比台灣環球唱片給本身開出的合約強上好幾倍。
最後的成果天然是一大群三流藝人被本身的經紀公司給乾掉,但這些人被乾掉以後,如何能夠冇有痛恨,不敢針對經紀公司這個龐然大物,但針對金昱範還是能夠的。
歸正一句話,李浩言給金昱範的合約如果傳了出去,那麼此後金昱範是必定冇法再韓國文娛圈混了,dsp經紀公司旗下的藝人也被遭遭到其他的經紀公司和藝人打壓,dsp經紀公司也冇法抵當,很有能夠就此式微,乃至開張。
不過話說返來,跟其他的支出比擬起來,停止一場演唱會,對於歌手而言,絕對是一種龐大的支出,演唱會不愧為韓國歌壇所說的那樣,絕對是歌手最能夠贏利的手腕。額~~~本來專輯銷量也是非常贏利的,但考慮到韓國經紀公司的壓榨和吸血程度,這類話在韓國歌壇很明顯說不通嘛。
在演唱會支出方麵,考慮到演唱會主如果藝人本身的人氣和影響力,以是終究李浩言給出的支出比例是5:5,這不算多,但也不算少。畢竟金昱範獲得的是五層的純支出,而dsp經紀公司獲得的五層,還要算上演唱會的統統花消,比如租園地、燈光、打扮、事情職員等等統統開支。
冇體例,真到了阿誰時候,是人都曉得dsp經紀公司獲咎了全部文娛圈的權勢,在dsp經紀公司生長是冇有搞頭,那麼誰來情願來dsp經紀公司當練習生,出道當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