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追逐死者的半身殘疾[第2頁/共3頁]
實在也是在表示鬥獸們四口之家內,有人需求利用輪椅並存在某些醫療題目。
“就算最後被戳破是本身將弟弟推入泳池之事也無所謂,畢竟弟弟犯了那麼多罪過,他隻是手刃惡人罷了。”
明顯日記中描述的細節與他所經曆的故事一模一樣,如果不是身邊之人,底子不成能寫的如此詳細。
恰是在阿誰時候,弟弟俄然從胡想中驚醒,明白那些人不是他殺的。
但弟弟的統統鞋都非常像隻穿在腳上卻向來冇有停止過任何活動。
他將本身的殺人過程全寫在了那本紅色的殺人日記中,以是在提及跑步時,都隻用簡短的句子概括。
究竟並不是如此,因為他底子就冇有跑步的過程,統統都是他的胡想,以是他冇法寫下跑步過程的詳細。
可他當時描述被同窗欺負的他是【路邊吃不飽飯的流浪漢,跪在地上假扮殘疾靠乞討度】,為甚麼恰好是假扮殘疾的流浪漢?
見無儘夏近乎已經推理出事情的全數本相,哥哥的臉上暴露讚成神采,乃至熱忱鼓勵,“真是出色絕倫的推理。”
實際天下確切也存在一些殘疾人拿著大音箱跪在地上乞討,但大師普通不會用流浪漢來描述此人。
第一,因為是胡想日記,以是弟弟用大篇幅描述本身每天跑步上學,非常喜好踢足球,巴望成為天下球星,但究竟上,他底子就不能跑步。
“弟弟認識到是哥哥殺人,因而約他來二樓雕欄對峙,並在對峙過程中被哥哥推入泳池淹死。”
連常穿的幾雙也冇有任何磨損陳跡。
為甚麼好好的要提起產檢?報名母親應當是從產檢的時候就曉得弟弟有題目,大秉承著對孩骨肉的不捨,還是執意將孩子生下來。
第七點,殺人日記中曾提到,母親生下弟弟純屬自作孽不成活,又不是冇做過產檢,乾嗎還要執意如此?
瘋顛的媽媽,不在乎的他爸爸都不成能是殺人凶手。
第四,弟弟固然一向說本身喜好跑步,並且酷愛彙集球鞋,但他鞋櫃裡統統的鞋都是極新的。
第二點,日記裡多次提到他坐在板凳上穿跑鞋,還是剛纔的題目,為甚麼每次呈現或每次寫到他的細節,都是坐在板凳上?而不是站著呈現在某處?
也恰是在看到他們完整類似的條記以及末端用法風俗後,更加確認了紅色日記本是哥哥以弟弟的視角編寫。
“分屍埋屍對於一個腿腳不便的殘疾人來講,更是難於登天。”
“他被殺人犯的驚駭包裹,精力更加混亂。”
第四點,弟弟曾在胡想日記中寫道,他回家的時候趕上小區電梯毛病,隻能靠爬樓梯上家。
“如果一個家裡有麻痹冷酷的爸爸,失心瘋的媽媽和得了精力分裂的弟弟,哥哥又如何會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