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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曆史軍事 >伴讀守則 > 104.第 104 章

104.第 104 章[第3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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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羅知府來講,展產業生的事並不希奇,他為官至今,很曉得鄉間宗族權勢有多大,落空丈夫的女子儲存又有多麼艱钜,徐氏捨不得孩子,不肯再醮,那就隻好受婆家的磋磨。

大同府縣同廓,縣衙府衙相去不遠,未幾久,展見星已經來到了府衙前。

一眼望去最新的一張上寫著――

展見星想了想,點頭。

羅知府諦視著她,唇邊閃現出一絲笑意:“以是,你籌算引虎拒狼?”

龔皂隸把她拽到八字牆那邊,開口問她:“你家的事,我聽小陳述過了。你當今還想去哪兒?是不是府衙?”

身後有人扯了她一把,展見星轉頭一看,卻見是個穿公服的眼熟差人,她想了一下,認出是之前代王案時見過的龔皂隸。

展見星一介孺子,竟有如此膽魄骨氣,不吝將本身置於死地,對同宗叔伯展開絕地反擊。

書辦固然嬌貴,倒也不是一點活不乾,這一次, 展見星的狀子終究遞上去了。

龔皂隸有點急:“哎,你這小子,敢情我半天話都白說了?”

展見星的狀紙上確切寫得明白,但這書辦因氣候酷寒,當差極是對付,按理他有考覈之職,分歧規定的狀子當時就該采納,但他第二回時卻底子冇有細看,胡亂收了,呈交到李蔚之那邊,李蔚之發明不對,把他叫去罵了一頓。

她們早把裡長獲咎透了,底子冇法去尋;何況銀錢,家裡又那裡另有甚麼銀錢,鄰居們佈施一時,不能佈施一輩子,她和母親的日子已經寬裕到吃了這頓,下頓不知在何方了――

依法規,祖父母、父母在,後代不得分炊析產,違者要杖一百,展家叔伯以是如此大膽,光天化日之下就敢來搬空兄弟的家,便是是以有恃無恐,哪怕被告了官,也能夠抵賴論是搬給展家老兩口的。因為父母在,後代也不得有私財。

展見星麵前一黑。

走來府衙的路不長,但展見星已經已經把這統統想清楚了,她連遭打擊,火線統統的活路都波折密佈冇法前行,她氣憤而不平,腦海中反而破出一條險道。

這一片官署前比縣衙要平靜很多,因大同是邊關重鎮,防衛比彆處都周到些,府衙門前還派有軍士保衛。

展見星倉猝間一掃,看到了牆上確切貼著一張和縣衙差未幾的佈告,她往軍士那邊走疇昔,施禮道:“軍爺,小民不是來玩耍的,敢問軍爺,府尊征召伴讀的佈告還作數嗎?”

不肯定的事,展見星暫也不想了,她本身是抱了孤注一擲的心態來的,默不吭聲地跟在門子身後,一起走進了後堂。

孝嗎?不太孝,他試圖對抗的是他的親叔伯,但是要說他不孝?那更錯,因為他是為了庇護本身的母親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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