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烏龍事件[第3頁/共3頁]
不過作為賣力人,李輝也不能答應現場這麼混亂下去。
“就是,這麼多年來,有幾個能火的,客歲那屆,我一個歌手都冇記著。”
幾個阿姨一臉看熱烈不嫌事大的狠惡會商著。
但是就是這幾十人卻冇體例持續查下去了,畢竟閔文隻是個小片警,能用到的技術手腕有限,並且喪失的隻是一包衣物,當事人也不在乎。
有些猖獗的妹子,已經籌辦上手撕衣服了。
過後按照批評區寥寥無幾的言語,閔學認識到,本身的文筆冇甚麼題目,關頭在於創意太老土了,故事情節到處可見,一抓一大把。
“但是因為粉絲人數浩繁,現場非常混亂,我和小五幾次檢察監控,仍舊冇法發明揹包是何時被人拿走的。”
如果不是所長問起,這案子根基就算是結了,除非今先人緣際會,比如小偷在另個案子被抓到,供述出來,不然很難有甚麼成果。
閔學上大學時曾寫過一段時候網文,當時隨大流寫了一篇體係文,題材就不說了,歸正最後撲的無影無蹤。
“客歲我就冇再看了,翻來覆去都那樣!”
“閔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