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那就住我家吧[第1頁/共2頁]
二就是他的仇敵,如果說仇敵早就曉得他的存在,並且曉得他的氣力。
趙靈韻一邊說,一邊翻了幾頁,可就在這時,她俄然皺起眉頭,手上的行動也停下來了。
“這內裡放著的信,不見了!”
秦無道躊躇半晌,冇有把他的身份奉告趙靈韻,既然她的父親都不但願她捲入甚麼費事當中。
秦無道明白這十年前的本相不會有幾小我想曉得,對大部分人而言也不過是一個冇有代價的汗青。
或許顛末十年時候,曾經的仇家已經式微,驚駭他的複仇。
如果拿走信封的人真是他的仇家,那發明他和趙靈韻父女走的那麼近,必然會坐不住。
但是能夠性不大,其一他們乾這類活,必定會獲咎很多人,其二是對方並冇有連同趙靈韻一起殺死。
“竟然冇有圈套嗎?”
“如此一來,隻能等你父親醒來了。”
但有的人就不會這麼以為。
“我剛到這個處所,冇有手機,也冇有住處。”
“隻是一個尋求本相的人罷了!”
她搖了點頭,非常必定地答覆道。
“是的!你留下聯絡電話,在我父親醒來後我會第一時候打給你。”
秦無道冇有客氣,他有必須留下來的啟事。
秦無道想利索地奉告她,但卻做不到。
秦無道不由皺起眉頭,語氣有些不悅:“如何?我救了你父親,你連這點小事都做不到嗎?”
“被人偷走了?”
“不是如許的,隻是有些事情我父親連我都瞞著,也是為了庇護我,此中之一就是秦家的事。”
“不是偷走的,在明天之前,並冇有人入侵過,而曉得這封信位置的也隻要我和父親。應當是有人在我不在的時候跟父親買下那封信了。”
走了幾步的趙靈韻再次停下來,從書架上拿下一本書後翻開。
而這類事必定不會記在帳本上麵,都是不記名的奧妙買賣。
真要滅口,他們兩小我都跑不掉。
不管是當事人還是當事人的仇敵,都情願出大代價買下能夠威脅到本身的訊息。
“並且你為甚麼要曉得那件事?據我所知,當年秦家的人都被殺死,就連他們的朋友也冇能倖免。你又是誰?”
“這是反過來操縱都感覺寶貝都必然會重點庇護的心機。冇有設置圈套的書籍他們隻要翻開就會以為書裡都是冇用的訊息。”
“你父親不是冇奉告那些事情嗎?你曉得他把訊息放在那裡了?”
“那就打攪了!”
“我明白了,既然你不想說我也就未幾問了,請跟我來吧!”
除了凶手以外的相乾者已經都死了,這事應當不會再有人提及了纔是。
是的,他們萬書閣就是通過出售這些不成告人的奧妙來獲得款項的。
那麼提早奪走信封也不是冇有能夠。
趙靈韻愣了近一分鐘,再次打量秦無道,肯定他冇有撒,輕咬兩下嘴唇,小聲道:“不介懷傷害的話,那就住在我家吧?為拯救仇人做點小事也是應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