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討人厭的夥計[第4頁/共4頁]
我現在已經長髮及腰,為了行走便利,常日裡都是做男裝打扮,但從未決計粉飾本身是個女子,如是如許,還偶爾會有人叫我公子。
我說:“吃過了。”
次日朝晨,我坐在堂廳裡正埋頭吃著天真做的早餐。麵前的桌幾被人輕釦了兩聲。
另有,阿弦對我的態度是不是有點太隨便了?之前我是大蜜斯,他是看門小哥;現在我是老闆,他是員工,就算他也是老闆,有如許對待新鄰居的嗎?一點都不客氣,像是我欠了他錢似的,神采,語氣都不好。
我如果捏捏扭扭,一步三搖,柔聲細氣跟個小娘們似的,能震住這十幾個伴計嗎?跟客人說話時,客人不得想入非非嗎?
關於這個題目,我問過吳幽雲。吳幽雲說:“你步子邁得太大了,舉止太曠達了,嗓門太高了,說話太隨便了。”
用吳幽雲的話說,能掐出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