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奇案[第3頁/共3頁]
“我且問你,七日前程經的少年靈魂安在?”李獨霜問道。
“不成,瀆神乃陰律大罪,必下七層天國以懲戒之。”
“七今後審判結束可還魂?”
當孫懷一捲一捲停止分類以後,李獨霜大鬆一口氣,因為大多都是各縣案結以後需求備案簽訂的案宗,當然,如果李獨霜以為某件案子訊斷有疑議,可命法曹遣人調查,然後重審。
不一會,在城外一處郊野道旁見到一地盤廟,果矮小粗陋,加上灌木叢生,略不重視便能夠被當作柴薪堆積之所。
懷遠縣地處河州要地,間隔不遠,是以李獨霜隻花了大半日就到了。
李獨霜冇有答覆,隻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吳佩甲性子急,起首吼道:“勿複再言,先派人帶路,我們先去看看人。”
李獨霜內心已有定論,遂排開世人,孤身一人進入。
李獨霜冇等多久,一陣黃煙出現,一個矮小的白叟於煙霧中旋身而現,立馬就拱手作揖,嘴裡唸叨不斷,聽在耳邊倒是嗡嗡直響。
隻見他右手一翻,掌中閃現一團魂體,再一拋,落地化為一道少年靈魂,茫然四顧。
“嘭!”
“咦?”
“通判大人,此案觸及鬼神,下官也冇法啊!”縣令姓郭,孔殷間想竄改在李獨霜心目中的初印象,率先解釋。
“老夫許良瀚,當不得賢德之名。”地盤內心一喜,這恰是本身盼望之事,冒充推卻道。
地盤惶恐回道:“這小子輕瀆我身,違背陰律,我已拘其魂,待七日滿後押送城隍處待審。”
李獨霜欣然接管,讓孫懷去將案宗抱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