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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玄幻奇幻 >逐道長生 > 第十八章 奇案

第十八章 奇案[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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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許良瀚,當不得賢德之名。”地盤內心一喜,這恰是本身盼望之事,冒充推卻道。

李獨霜欣然接管,讓孫懷去將案宗抱過來。

因之前李獨霜推行新政之故,青澗城百姓深感其恩,大家爭相歌頌李獨霜的長相,是以茶攤就有人認了出來。

直到一份篇幅較短的案宗引發了李獨霜的重視。

隻見他右手一翻,掌中閃現一團魂體,再一拋,落地化為一道少年靈魂,茫然四顧。

“嘭!”

剛到州衙,候在官房的孫懷從速上前稟報,說是州衙堆積的案子也有很多了,劉大人請通判大人從速看看。

在少年屍身上翻開,頓時見已死去快七日的少年渾沌坐起,在女子衝動的擁抱中哭出聲來。

至於說幾近,那是因為此次厲鬼攻擊,藍珠就冇有呈現,要不是仆人老黃剛幸虧場,李獨霜早就喪命於鬼撲之下。

“通判大人,此案觸及鬼神,下官也冇法啊!”縣令姓郭,孔殷間想竄改在李獨霜心目中的初印象,率先解釋。

案宗記錄,河州懷遠縣治下稀有名少年於某日外出玩耍,路經一座矮小的地盤廟時,有一名少年尿急,因四周無遮擋,遂在地盤廟一側放尿,方尿完就有一聲悶雷響起,震得世人惶恐而回。當夜,放尿的少年就昏倒不醒,幾今後就離世而去。

按宋律,處所各縣可對案件停止初判,如被告和被告均無貳言即案結,報州裡備案便可;如果牽涉命案或者任何一方有貳言,須由縣令停止初判,然後交由州裡停止複判,由知州或者通判停止訊斷,成果即為終審。

地盤惶恐回道:“這小子輕瀆我身,違背陰律,我已拘其魂,待七日滿後押送城隍處待審。”

李獨霜對峙本身付錢,為免叨擾,將店家老陳遞過來的早點拿在手裡,邊走邊吃。

剛結束了淩晨的修行,就到了上衙的時候。

地盤老兒聞聲卻像是凡人,抬眼看去,卻見到一幅奇特氣象。

家人悲忿報官,顛末仵作驗屍,並無非常,是以懷遠縣令批詞為:“衝犯神靈,無可宥之。”遂結案,少年將擇日下葬。

“罷罷罷!中間說得有理!”

李獨霜上前柔聲細問,乃知本日是少年死去以後第七日,喪事已結束。

李獨霜百思不得其解。

世人猜疑地拿著傘在李獨霜的批示下於廟內罩著某處一收,然後浩浩大蕩回家。

李獨霜大喜,拱手一禮,獎飾道:“父老胸容百川,令人佩服,敢問父老姓名,本官必將歌頌父老賢德之名。”

目睹古蹟產生,世人沸騰,競相馳驅相告,與聞者皆喟歎不已。

再細問之,女子所言皆與案宗記錄分歧,因事涉鬼神,彷彿已認命。

箱子落地,李獨霜的目光頓時板滯。

李獨霜聞言怒喝:“那少年方十餘歲,稱孺子也不為過,況你之古刹矮小覆林,大人猶且難以辨認,況孺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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